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和启光) 记者从1月18日召开的州纪委七届六次全会上了解到,我州7家单位被州委考核评定为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优秀单位,5个单位考核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根据中央、省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的有关规定,2015年12月16日至12月30日,州委对我州各县市、开发区和州直85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2015年度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了严肃认真的检查考核。经考核并报州委研究,决定评定德钦县、州委政法委、州发改委、州财政局、州政府驻昆办事处、州科技局、州法院7家单位为优秀单位,评定维西县、开发区、州委组织部等77家单位为合格等次,评定香格里拉市、州审计局、州林业局、州交通局、州教育局5家单位为基本合格等次,2015年度没有不合格单位。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州委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领导班子给予通报批评,对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并限期整改。要求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领导班子认真整改,并在2016年9月30日之前向州委专题报告整改情况。州委将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领导班子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于2016年第四季度组织复查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