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纪委通报一起违规操办喜庆事宜典型案件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03 14:55:42

香格里拉网讯 今日上午,迪庆州纪委通报了一起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的典型案件,对州交通运输局和州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的5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州纪委要求,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当前,元旦、春节临近,是举办各类喜庆事宜的高峰期,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务必绷紧纪律之弦,严防违规操办各类喜庆事宜;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歪风,进一步重申纪律,严明要求,禁止党员干部操办乔迁新居、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开业庆典、生日寿诞、干部离退休、立墓碑、除服以及子女生育、满月、周岁、升学、参军、就业等客事,以实际行动弘扬新风正气,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

相关链接:

关于迪庆州范围开展婚丧喜庆事宜专项巡查公告

迪庆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


中共迪庆州纪委关于违规操办喜庆事宜典型案件查处情况的通报

  近期,中共迪庆州纪委严肃查处了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江初违规操办喜庆事宜问题,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为警示党员干部,强化纪律约束,进一步督促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现将查处的违规操办喜庆事宜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江初于2014年10月12日,为其长女张春花违规操办喜庆事宜,违规收受礼金186090.00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186090.00元予以收缴。

  2、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干部张春花于2014年10月28日,在填报《迪庆州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办理结果督查表》时,申报数与实际宴请数严重不符,存在瞒报和违规操办喜庆事宜的行为,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

  3、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陈文光在江初为其女儿张春花办理喜庆事宜过程中,具体负责审核把关,对张春花申报的喜庆事项未进行严格审核,对喜庆事宜操办过程未进行严格监督,负有审核不严、监督不力的责任,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

  4、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副主任此里(主持办公室工作)在2014年10月28日,在未认真审核的情况下,签批张春花填报的《迪庆州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办理结果督查表》,负有审核不严的责任,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

  5、迪庆州纪委派出第四纪工委书记金安在迪庆州交通运输局副调研员江初为其长女张春花操办喜庆事宜时,未进行严格监督,负有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受到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并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的处理。

  以上通报的案件,暴露出有的党员干部党性不强,纪律意识淡薄,对纪律和规矩缺少敬畏,对纪律红线置若罔闻,我行我素;有的领导干部落实“两个责任”仍然“喊在嘴上、浮在面上”,对党风廉政建设不敢抓不真抓。对这些违纪人员的严肃处理充分表明,党的纪律不是“稻草人”,违反纪律就要受到惩处。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不履行责任或落实责任不力,就要受到严肃追究。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强化廉洁意识、纪律意识、责任意识。

  一要深刻认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危害性。党员干部借婚丧喜庆事宜大操大办,收敛钱财,既严重违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又严重背离党的性质和宗旨,损害了群众利益,败坏党风和社会风气,也极易为腐败行为的发生打开缺口。全州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为契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认识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危害性,严守纪律底线,按照规矩办事,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新风,净化社会风气。

  二要严格遵守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有关规定。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纪律意识,强化自我约束,严格按照州委《关于规范干部职工办理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要求,坚决做到“十个严禁”: 严禁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借婚丧喜庆事宜收受与行使职权有关或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收受、索取管理和服务对象的财物,或者让其承担、报销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严禁分批次、多地点重复举办,或者采取事前预请、事后续请、分别宴请、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扩大宴请规模;严禁以单位名义组织宴请。干部职工筹备婚嫁事宜时,不准邀请干部职工相帮;严禁使用公务用车、执勤执法车辆;严禁因办理婚丧喜庆事宜影响正常交通秩序。婚嫁事宜中迎亲、送亲等车队数量不得超过6辆。严禁组织迎亲、送亲等车队在公共交通道路上巡游;严禁以不发请柬、不设主婚人等形式,通过打电话、发信息、打招呼、委托他人通知等方式为非干部职工子女或家庭成员操办婚嫁事宜;严禁在主要交通干道和城区主要街道摆放花圈、设置灵棚、摆设宴席;严禁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行为。

  三要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子不教、父之过”。干部出问题,组织有责任。各级党组织必须积极主动担当,认真种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田”,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能不能抓好,关键在书记。党委(党组)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既要挂帅又要出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坚持党性原则,对各种歪风邪气敢抓敢管、坚决抵制,对“四风”和腐败问题敢于亮剑、坚决斗争,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管党治党工作。要坚持以上率下,凡是要求下级组织做到的,上级组织要先做到;要求普通党员做到的,领导干部要先做到,一级做给一级看,层层传导管党治党的责任与压力。

  四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使纪律立起来、严起来。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触犯纪律“底线”动辄则咎,要运用好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走向违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紧盯“四风”新动向,对顶风违纪,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要坚决予以严肃查处,绝不姑息。无论是主体责任还是监督责任,不敢担当、履职不力、出了问题都要追究责任。对放松管理,包庇迁就造成直接管辖范围内的大操大办等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的,要依照有关规定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要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迁就,形成强大震慑,切实防止“四风”问题复发反弹,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当前,元旦、春节临近,是举办各类喜庆事宜的高峰期,各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务必克服麻痹思想,绷紧纪律之弦,严防违规操办各类喜庆事宜;各级各部门要坚决刹住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歪风,进一步重申纪律,严明要求,禁止党员干部操办乔迁新居、职务晋升、工作调动、开业庆典、生日寿诞、干部离退休、立墓碑、除服以及子女生育、满月、周岁、升学、参军、就业等客事,以实际行动弘扬新风正气,凝聚干事创业正能量。(迪庆州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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