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改善人居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惠民工程。城乡环境卫生状况关系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反映社会精神风貌和文明进步程度。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是创造发展优势、增强竞争实力的环境工程,也是完善城镇功能、塑造品牌形象的管理工程。一个地方城乡环境的优劣,直接关系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直接影响招商引资的效果,直接展示对外开放的形象。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是守护和提升香格里拉品牌的必然要求,是香格里拉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内生动力,也是香格里拉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本要求。 2014年11月6日上午,香格里拉县召开“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香格里拉”行动动员会议,启动环境综合整治行动。一年来,香格里拉市各单位、各部门严格依照各自的职能职责,认真按照《香格里拉县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香格里拉”行动工作方案》,切实担负责任,扎实开展了一系列的专项整治活动且取得明显成效,但从全市范围来看,要巩固环境综合整治十二个专项行动的成果,还存在不少的问题和困难,笔者就香格里拉市环境综合整治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对策措施,浅谈几点认识。 一、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城乡居民环境保护意识淡薄。由于群众对环境保护意识淡薄,车窗抛物、随手乱扔乱倒垃圾等现象十分突出,使城乡环境治理工作大打折扣。 二是“白色污染”死灰复燃。 2001年4月6日,香格里拉市颁布实施了《中甸县关于禁止销售、提供、使用塑料袋的规定》,首次从政府高度展示了向“白色污染”宣战的勇气和决心。“禁白令”发出后,香格里拉市多措并举,堵住了“白色污染”源头,经过10多年的努力,迪庆州“禁白”工作,已在全州范围内成功推进并取得显著成效。然而,近年来,在城内个别超市、农贸市场、居民生活区依然有不少人兜售和使用塑料袋,乡下超市、百货商店都有塑料袋出售,导致白色污染反弹,严重影响了城乡市容环境。 三是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覆盖面小,只涉及周边单位和乡镇、社区、村(居)委会,且监督检查力度不到位。 四是农村卫生设施不健全,改厕工作滞后。近年来,迪庆州积极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加快推进“一池”(沼气池)、“三清”(清理粪堆、垃圾堆和柴草堆)、“四改”(改水、改厕、改灶、改圈)工作,全面清理村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贴乱画,合理布设柴草堆放点,保持村庄整齐干净,但由于香格里拉市农村人口分布较分散,加之资金缺乏改厕工作范围狭小,目前,全市每个乡(镇)只有个别村民小组拥有集体公共厕所且存在排水体系不完善、污水排放、粪便处理难度大等困难;公厕公共卫生存在脏、臭、随地大小便等现象。 五是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常态管理和长效治理存在一定难度。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城乡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基础设施明显完善、卫生环境有效提升、监管加强、群众满意度较高,但只要综合治理工作稍一松懈,“脏乱差”问题就会立即反弹,而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比如,工作机制不健全、监督问责不到位、方法措施缺乏针对性等。 二、解决香格里拉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是多形式、多手段加大环保知识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媒体宣传环保知识;在人口密集场所设置环保宣传专栏宣传环保知识;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的作用,开展环保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提高公民的参与意识,增强环保责任感、使命感,强化环保行动的自觉性;扩大宣传领域,充分利用短信、微博、微信等方式,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 二是继续开展“禁白”工作。加大对使用、出售塑料袋等破坏环境行为的严惩力度和环保知识宣传教育,堵住“白色污染”源头。 三是扩大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范围。将门前“三包”责任书的签订范围扩大到社区、商铺、学校、企业、居民户等,并建立城管、工商、卫生部门考核,社区进行评定的联动机制。实行劝导为主,罚款为辅的管理机制,使大家养成良好的文明习惯。同时,加大对城市管理的投入,提升城管人员的专业素质,建立相对稳定的城管队伍,缓解正式人员不足的矛盾,确保门前“三包”责任制的落实。 四是多方筹集资金,继续加大对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以户为单位推进改厕工程。通过让农民投工投劳,政府给予资金补助的方式,在自家宅基地内建卫生间的形式持续推进。 五是建立和完善城乡环保机制。(一)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明确市级各部门和乡镇环保工作任务,市政府与市级各部门和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镇与村、单位、企业;村与各村民小组,辖区内养殖场、企业实行一级负责一级的责任体系的环保监管网络。(二)健全考核机制。将环保工作纳入全市目标考核内容,城乡考核力度一致,并实行环保考核一票否决的办法,其措施是:在机关与年度主要目标考核挂钩;在农村与各项惠农政策挂钩。(三)建立投入机制。把农村垃圾处理等纳入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由政府投资建设,采取“村收集、镇(乡)中转、市处置”的运行机制。(四)建立公众参与机制。对涉及环境权益的规划、项目,要听取公众意见,保障公众对环境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营造公众广泛参与,主动投身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五)是完善环境制度。完善环境卫生村规民约、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基本要求的修订,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六)成立环保“暗哨”监督员,建立环境管理长效机制。在乡镇、社区、企业、街道等场所,选取社会热心人士当任环保监督员,让其担当起检举环境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并以影像的形式“保存”环境违法事实的职责。(七)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政府工作职责,细化部门目标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健全督查机制,创新和规范考评办法,采取巡查、暗查、抽查等方式,对辖区内各部门、各单位承担的整治任务进行督查和考核,及时通报情况。定期评选表彰环境卫生优秀单位、企业、乡镇、社区、村民小组,建立奖惩机制,推动整洁行动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卓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