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永基卓玛 通讯员杨国秀) 记者从11日召开的全州森林防火工作会议获悉,“十二五”期间,全州各级各部门、各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宣传教育、严控火源管理、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扑火救灾能力、加大行政问责力度,努力推动了森林防火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和新成效。 据统计,2011年至2015年,全州发生森林火灾41 起,其中一般森林火灾15起,较大森林火灾26起,年均发生8.2起,受害森林面积达473.37公顷,火案查处率为75.6%。五年来无人员伤亡火灾事故发生,最大程度实现了对人民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的保护。 森林防火责任有效落实。一是全州各级党委、政府和森林防火部门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及州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责任制。同时,根据《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森林防火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林业主管部门担主责,森林防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司其责的“三线”责任制。严格落实“四个责任人”制度。把森林防火责任制分为政府、林业、成员单位和驻林区单位等几种形式,层层分解,逐一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农户、护林员、管护员、户主和林权所有者,以及“五种人”的监护人身上,并把森林防火责任与责任人的经济利益挂钩,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在各地森林火灾防控重点区域(单位)实行责任人公示制度,有力促进防火责任制的全面落实,保障了全州森林防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二是强化森林火灾责任倒查和逐级追查制度。对责任、预案不落实,未认真履行职责、巡山护林不到位、应急准备不充分、组织扑救不得力导致森林火灾频发或造成较大影响的,按《迪庆州森林防火工作问责办法》,由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进行了严厉问责,有效促进了责任制的落实。五年来,全州因森林防火工作不力被行政问责21人。 有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五年来,按照森林防火“七大宣传内容”,全州各地坚持把宣传教育作为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道防线,采取“点、线、面”相结合,因地制宜,因人施教,加大宣传力度,加快转变历史上沿袭下来的靠火生产、以火为生、用火祭祀等落后的用火习俗,大力推进安全防火、安全用火、安全避火,促使“关注森林、高火险期严禁野外用火、不得携带火种进入林区”等意识成为群众的自觉行为,群防群治的社会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全民防火减灾的责任意识明显增强。 野外火源管控有新突破。“十二五”以来,我州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始终把野外火源管控工作放在森林防火工作首要位置。一是相关部门严格执行五个100%的野外火源管理制度,防火紧要时期,林区一律实行封山管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林区和林缘周边的一切野外用火,并在重点部位入山路口增设防火检查站,严禁火种入山;进一步加大巡山护林密度,清山清林,清理盲流人员;切实落实“五种人”的监护责任人等措施,切实把野外火源牢牢管住。二是农事用火等生产性用火,实行严格的申报、审批、监烧制度,由批准单位全面落实监督措施;对野炊、吸烟等野外生活用火,实行严格的管理和控制;对上坟烧香烧纸等行为,积极倡导文明祭奠,制止随意乱烧乱点的不良行为;对林区痴、呆、聋、哑和儿童等特殊人员,逐一落实监护人,严防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三是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和高火险区,定期不定期进行火险隐患排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在高火险天气时段,重要节日前,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多次组织森警部队和防火办人员对重点林区、重点部位进行巡山清林,在林区的主要入山道口增岗设卡,加大火源的查堵力度,控制火种入山。各级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的负责人在防火期内经常深入基层、乡村检查督促各项防火措施的落实。 队伍建设成效明显。五年来,全州森林防火队伍建设步入了专业化、正规化发展的新阶段,三县(市)已建立了三支50人以上的专业扑火队,大部分乡(镇)建有30-50人的半专业、应急或义务扑火队伍。目前,全州拥有各类扑火队伍489支,10502人,护林员 2122人,比“十一五”末大幅增加。五年来共有1650人次的扑火指挥员、林火管理人员和扑火队员参加了各种岗位培训,森林防火队伍素质得到了明显提升。 部门协作更加密切。五年来,绝大部分成员单位把森林防火工作作为己任,认真履行职责,支持和配合林业部门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财政局把森林防火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提前预拨到防火部门,为森林防火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了资金保障;气象部门加强天气监测和预报,及时发布火险信息,适时开展人工降雨作业;公、检、法、广电、通信、新闻等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认真做好相关保障工作;森警迪庆大队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充分发挥了主力军和突击队的作用,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人民解放军、武警、消防等部队积极响应地方政府号召,为扑火救灾作出了贡献。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及其组成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确保了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专项投入大幅增加。省、州、县(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森林防火工作,对森林防火专项资金特事特办,提前足额列入财政预算盘子,并下拨到防火部门。特别是2012年起,全省森林防火“三三制”专项经费从原来的每亩0.1元提高到了现在的每亩0.3元,进一步加大了对森林防火工作的投入,对保障森林防火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和防扑火措施的落实,提升防控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提供了强有力的资金保障。五年来,全州共筹集到位防火资金2464.5万元,其中省财政投入825万元,州财政投入685万元,县级财政投入954.5万元。 森林火灾保险进展顺利。自2012年全州开展政策性森林火灾保险试点工作以来,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森林火灾保险工作,财政部门在财政保费补贴资金筹集和监管工作等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林业部门与保险经纪公司建立工作机制,在投保、查勘定损、理赔等各个环节配合密切,确保森林火灾保险工作顺利开展。五年来,共理赔森林火灾案件30起,理赔金额299.03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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