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和润云 苏振雷) 截至今年10月,我州各县市区以完善政策、放活经营、强化服务、发展产业、提升效益为目标,相继出台了县级《关于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为各县市深入实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奠定基础。 近年来,我州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过程中,积极探索建立集体林业产权管理制度,把非林地林木权纳入林权管理和确权发证范畴,将全州1204万亩集体山林的宗地信息录入省级林权数据库,实现林权管理、流转交易网络化操作;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州林权信息管理平台和林权调查地理信息系统;成立林农专业合作社479家,初步探索了“公司+基地+农户”及国家造林补贴等新型经营体系和林产业发展模式;开展金融支持林业发展投融资体系建设,林权抵押贷款从无到有,累计发放贷款额已近5亿元,其中,林农贷款960多万元;不断完善林权为基础的森林资源家庭承包管护制度,每年发放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金近2亿元;集体林业发展活力和经营水平有了明显提高,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也作出了迪庆自己的诠释。 据了解,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我州在完成明晰产权、承包到户主体改革任务后,随着林业产权制度的变革,林农财产权利和资本意识不断增强,农村集体林业经济发展出现了一些新动向、新思潮,森林经营管护也遇到了新情况、新问题。为此,各县市区相继制定出台了深化改革意见,不断探索、创新、深化林权改革。 据州林业局有关人员介绍,只有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才能确保实现“国家得生态、农民得实惠”,改革成效才能不断体现。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研究出台《意见》,把我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引入新的阶段,为“十三五”林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各地在推进林业改革发展过程中,将把《意见》作为工作指南,解决好发展问题,全面提升集体林业经营发展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