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保护水资源 依法保障水安全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8-25 09:05:42

——热烈祝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即将颁布施行

迪庆日报评论员

《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保护管理条例》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条例》的颁布实施,使我州水资源管理纳入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法制轨道,必将有力地推动全州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也是我州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水资源保护和管理问题的务实创新举措,标志着我州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的进展。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水资源是基础性的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的经济资源,是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丰富的水资源是支撑迪庆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资源,保护好水资源、利用好水优势是关系全州人民福祉、关乎迪庆未来发展的大事。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全州水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水资源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但是,一直以来我州水资源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过程中缺乏成熟有效的法规规章,存在惩治措施不力、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开发利用方式粗放、保护措施不到位、浪费严重等问题。因此,通过立法加强对水资源的保护与管理,建立水资源保护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保障全州各族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实现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和可持续发展显得十分必要和紧迫。出台《条例》,不仅是全州各族群众的强烈愿望,也是我州实施“七彩云南香格里拉保护行动”计划,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建设生态文明,保护绿水清山,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作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要求云南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这些决策和要求饱含着党和国家尊重自然、谋求和谐的新的价值理念和发展理念。《条例》的施行,必将对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云南时讲话精神,实现我州水资源、环境和经济可持续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条例》作为关系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重大立法事项,由州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充分体现了全州人民保护水资源的坚决态度和坚定决心。《条例》坚持科学规划、严格保护、合理开发、有效利用的原则,对加强全州水资源保护和管理,规范水资源的节约与合理开发利用,推进我州生态文明建设,培育和发挥生态环境比较优势,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要通过《条例》的施行,科学统筹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突出协调和可持续发展这条主线,有效解决水资源保护管理、水源林保护、河道生态环境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法律责任等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为保护和改善水资源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保护管理好水资源,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法治建设史上的一件大事。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工作,正确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和水资源保护的关系,切实提高全民水患意识、节水意识和水资源保护意识。各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实施“生态立州”战略,建设绿水清山的高度,带头学习《条例》,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切实负起依法管理的职责,按照《条例》要求,规范管理行为,维护《条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切实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