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建设生态文明侧记 ●杨洪程 明镜似的查布朵嘎见证维西县生态保护成效。 生态得到保护,维登乡新化湖美丽迷人。 7月25日上午,云南省扶贫办规划处处长潘正忠一行与永春乡党委、政府负责人一起来到庆福村实地踏勘。潘正忠对乡村干部和群众说:“你们这里山清水秀,生态环境好,这是你们增收致富的聚宝盆啊!良好的生态是用钱买不来的财富,在整村推进规划的编制中一定要坚持保护生态、环境优先的原则,走绿色发展的道路,利用环境优势,把庆福村建设成为生态文明村、民族文化村、绿色产业村。” 果由因生,因为果源。庆福村之所以有山清水秀的环境,靠的是群众保护森林、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自觉。在庆福村,无论走到哪家,你都能在最醒目的地方看到《村规民约》,其中一条就是不准砍伐活立木,不准私挖滥采矿产资源和采砂采石。“俗话说,人养树,树养人。今天你砍树,明天灾害来找你。”庆福村河东村民小组傈僳族妇女蜂志花说。 诚如蜂志花所言,保护生态理念已经通过《村规民约方式》镌刻在庆福村群众心中,成为大家都自觉遵守的心灵法则。 呵护“绿宝石”的合奏曲 前不久,在维西县塔城镇巴珠村发生了这样一件事情:巴珠村的妇女护林小组一边在原始森林中采摘蘑菇,一边履行巡山护林任务。突然,电锯发出的声音闯进了她们的耳朵。“有人盗伐林木!”同样的念头闪现在小组5位妇女的脑海里。这几位经验丰富的妇女不慌不忙地循声走去。确实如他们所料,3名汉子正在用油锯砍伐一棵高大的红豆杉。有妇女拨通了电话,向县森林公安局报了警,同时将情况汇报给村“两委”负责人。之后,他们悄悄地监视着3位盗伐珍稀植物的不法分子。一个小时后,村“两委”负责人赶到现场,与5位妇女一起制止住3位汉子盗伐珍稀植物的行为。两个半小时后,森林公安局民警赶到,依法将油锯、犏牛等作案工具没收,并将3名嫌疑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保护森林资源光靠我们专门机关远远不够,最根本的要靠群众。我们维西县各村都依照法律法规,采取《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立了保护森林资源的长效机制,聘用了护林员,组建了护林队,为保护森林资源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维西县森林公安局负责人在谈到群众自觉投入保护森林资源的情况时说。 有一个数据诠释维西县各族群众保护生态的行为自觉:2014年,维西县90%以上的森林案件线索都是群众提供的。 有舍才有得,在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选择中,维西县不惜忍痛割“爱”。在前几天召开的维西县委中心组学习会议上,县委书记徐绍文在专题发言中的一段话引起与会同志的强烈共鸣:良好的生态环境是维西发展的重要基础,没有良好的生态就没有维西的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破坏生态环境就是破坏生产力。我们要牢固树立绿色经济理念,要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生态环境,加强生态建设力度,走保护中开发,开发中保护的路子。 这段话集中体现了维西县各族干部群众发展绿色经济的共识,成为维西县各族干部群众呵护绿色家园的自觉行动。 上行下效,保护生态环境体现在干部群众的举手投足中。30岁刚出头的维西县塔城信用社主任邵永祥早在5年前就拥有了小轿车,打去年春天开始,这位追求时尚的年轻人又添了一件交通工具——自行车。除了跑长途,邵永祥出门办事,早晚锻炼都用自行车。在谈到为何尽量少用轿车多用自行车时,邵永祥说:“少使用轿车多使用自行车主观上是锻炼身体,避免‘汽车病’,有利于身体健康,客观上是有利于节能环保,为生态文明建设作点贡献。” 像邵永祥一样,在维西县各乡镇工作的机关干部、事业单位及厂矿企业员工思想观念都发生了变化,从崇尚汽车到推崇自行车。 理论一旦武装了群众就会转化为改造主客观世界的强大推动力。通过宣传教育,绿色经济思想转化为维西县各族干部群众的自觉行动。私挖滥采带来的“富裕”是吃祖宗饭,造子孙孽的“富裕”。为了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全局利益,维西县忍痛割爱,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维西县建立环境目标责任制,落实环境优先原则,环保工作目标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监督到位”的责任制体系,实现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认真执行《环保法》、《环评法》,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四个不批”原则,即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选址、布局不合理的项目不批;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群众反应强烈的项目不批;在超过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生态破坏严重或尚未完成生态恢复任务的地区的新增污染项目不批。认真落实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三同时”原则,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通规划、同实施、同落实。通过“群众举报、专项检查、挂牌督办”的方式,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格依法依规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案件,遏制住破坏生态环境的“黑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