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江初 通讯员 余泽秀) 近日,德钦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启动立案调解机制,成功调处一起在辖区内影响重大的荒山荒地承包协议引发的纠纷。 据了解,今年4月下旬,云岭乡斯农村布村村民小组(原告)向德钦县人民法院起诉梅里酒业有限公司(被告)。原告诉讼请求将《荒山荒地协议书》变更为《荒山荒地租赁合同》,租期由原来的50年变更为30年;以开发400亩地计数,租金每年每亩增加至100到200元,并按每亩每年5%递增租金;租赁届满时梅里酒业有限公司把承租地上的所有投资和设备无偿留给布村。 据了解,2007年8月,通过德钦县招商引资,“太阳魂”梅里酒业有限公司与德钦县云岭乡斯农村委会布村村民小组58户农户签订了一份荒山荒地承包协议,协商开发商承包约1000亩左右的荒山荒地开发种植葡萄,承包期2007年至2057年(50年),租金45万元,签订合同后租金一次性支付。 由于签订合同时只有几名村民知道合同内容且该合同在未经村民大会表决同意的情况下签订,违反了《村民组织法》。合同在村民大会公布后,布村村民以合同承包期限过长,租金过低等理由先后到云岭乡人民政府、德钦县人民政府要求处理,均无果而告终。 收到起诉状后,德钦县法院对此案件非常重视,分别找到各方当事人进行诉讼指导,释明法律法规、宣讲党的政策。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组织得力法官进行诉前调解。调解法官以甲乙双方和平共处,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为切入点,紧紧围绕双方的纠纷焦点,对双方当事人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经过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就诉请内容达成共识。纠纷得到圆满解决,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均得到了保障,维护了德钦藏区社会的和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