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纪实 到2015年,维西县已连续选派9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队及指导员驻村后,严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20字方针的要求,积极推进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党的建设全面协调发展,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建立机构 明确职责 根据云南省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管理办法,该县由总队长兼任县委副书记,10名各乡镇工作队长兼任乡(镇)副书记、副乡(镇)长,做到总队长负责整个县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乡镇工作队长负责本乡镇指导员的管理及指导工作,形成总队长直接抓乡镇队长、乡镇队长负责管理指导员的层层抓管理、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在县委政研室设立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从相关部门抽调工作人员管理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乡镇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职责。县、乡新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领导小组的成立和办公室的设立,为深入开展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加强宣传 提高认识 下派伊始,维西县委组织召开全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动员培训会,使全体队员通过认真学习党和国家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政方针和各项强农惠农政策,以及省委、州委的有关文件、会议精神,正确把握深刻理解有关“三农”发展的重大问题。期间,结合中心工作及新农村建设工作要求,县、乡两级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指导员进行培训,加深指导员对维西县情、特别是维西县“三农”工作现状的了解,让指导员认真思考如何开展工作等问题;定期召开工作队长座谈会,及时总结取得的成效和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同时,县委新农队办把乡镇上报的有亮点、特点的信息编发成新农村建设工作简讯进行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健全制度 严格督查 制度是开展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保障,维西县结合实际狠抓各项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完善制定《维西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办法》《维西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考核办法》等规章制度,明确工作队及指导员的职责任务,制定和完善《维西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考勤表》和《维西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进展情况统计表》,并严格要求工作队按月上报,使新农队办及时掌握工作队和指导员的工作动态,强化对指导员的管理。落实好各乡镇党委严格履行好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制度,做好本乡镇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管理,负责指导员的考勤和考核,健全完善对指导员的阶段性工作布置机制,根据各村新农村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对指导员任期的不同阶段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明确每一阶段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细化工作重点和具体内容。加强工作督查指导,确保指导工作取得实效。县新农队办以抓规划、抓工作任务分解落实、抓项目整合基础情况调查落实、抓村容村貌及家居环境整治等为载体,积极引导指导员想问题,办实事。定期不定期、听取汇报与实地查看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县新农村指导员进行督察、指导,先后多次深入各个乡镇、村、组进行监督检查,对指导员到位情况、工作情况、生活情况进行详细了解,研究解决相关问题,撰写调查报告,提出解决对策,切实加强督查力度,促进驻点乡、村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安排经费 挂钩帮扶 根据《云南省新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管理办法》《维西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管理办法》规定,指导员派出单位与县委新农队办签订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派出单位年度工作承诺书》,指导员派出单位按照“指导员驻村、派出单位包村”的要求,制定驻村联系群众工作计划、驻村帮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负责派前培训,思想教育和跟踪管理,协助乡村和工作队管理,派出单位同时对指导员派驻村进行帮扶,开展各类帮扶活动及基础设施建设,给指导员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维西县遵循民意,科学规划,合理使用新农村建设工作队专项补助资金。通过召开村民会议,实地查看,汇总村民反映的建设意愿,按照建设需要的轻重缓急,确定建设地点和内容,因地制宜做好建设规划并报县委新农队办审批,在建设规划得到审批后,组织群众以投工投劳参与到建设中。 认真履职 积极作为 各指导员紧紧围绕“访民情、抓落实、办实事、强组织、谋发展、促和谐”6项任务,以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为着力点,切实履行好“七大员”职责,真正发挥新农村建设中指导员基础与关键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当好“政策法规宣传员”。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入驻村后,以“千促”活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环境综合整治等活动为契机,采用会议传达、发放资料、张贴标语、编写板报等手段,有针对性地宣传党和政府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举措,特别是宣传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意义及涉农措施,组织村民学习先进的农业科技知识,给群众带去政策和科技致富信息。根据不同的对象、不同群体的需求,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通俗易懂的语言,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诸如新农合、新农保、农村义务教育、农村低保、危房改造、农机具补贴等政策进行宣传解释、答疑释惑,让群众和基层干部真正了解中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政策措施,使这些政策、措施转化成群众的自觉行动,落实到生产、生活中。 当好“村情民意调研员”。指导员驻村后,把村里的事当成自己的事,采取进村入户走访群众,与村、组干部和群众座谈、交流等方式,开展调查研究,掌握村情民意,做好群众的“村情民意调研员”。通过深入调研,基本掌握第一手资料,摸清各村新农村建设发展瓶颈及制约因素,并提出解决的对策和建议,向所驻村“两委”提出合理化建议。 当好“矛盾纠纷调解员”。驻村指导员积极配合所驻村(居)委会,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加强村级综治员、村民组长业务培训,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法律意识。参与排查调处各类社会矛盾,协助抓好安全生产、禁毒防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适时走访群众,及时发现矛盾纠纷,第一时间深入群众抓好了解、做好思想引导、搞好政策宣传、强化矛盾调处工作,注重加强村民素质教育,抓好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引导农民崇尚科学、反对迷信,形成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良好风尚。全县指导员共参与成功调解矛盾纠纷400余起。 做好“富民强村服务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结合各村资源优势,积极引进、培植、扶持、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给农民群众带去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着力抓好春耕、抗击自然灾害、护林防火、计划生育等各个阶段的中心工作,充分发挥人缘、部门优势,把基层的问题向单位和上级反映,积极到相关部门去协调项目和资金。倡导文明新风,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抓好所驻村的村容村貌整治。帮助建立农村环境卫生管理长效机制,做好村庄的绿化、美化,不断优化人居环境。 做好“安全生产督查员”。各指导员围绕农村生产生活领域中涉及的安全问题,切实加强安全监督检查。突出抓好道路交通安全,督促加快改造农村道路基础设施,防止发生群死群伤安全事故。突出抓好村寨和森林防火,排查火灾隐患,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突出抓好农村食品卫生安全,提高农村食品卫生安全水平。 做好“民主制度监督员”。指导员驻村后,从完善制度建设入手,帮助村“两委”研究村级管理制度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完善制度建设的意见建议,协助镇党委政府及村“两委”加强组织班子建设、基层制度建设、作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督促村“两委”班子理清工作思路,制定工作目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行政水平。 做好“组织建设督导员”驻村指导员在当地党委领导下,认真调研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现状,分析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动向,紧扣强组织,聚力量的要求,直接参与基层组织建设管理,切实加强对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督促、检查、指导,有效推进基层组织建设。(杨洪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