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加强社会管理工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7-24 08:20:16

按照中央、省委要求,迪庆州以“四个全面”引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藏、长期建藏、争取人心、夯实基础”新方略,以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行动为载体,着力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推进社会管理取得新成效。

依法治州取得新进展

全州政法部门发挥表率和主力军作用,推动依法治州取得实质性进展。

——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坚决遏制司法腐败。完善各种执法司法监督制约机制,构建起防止执法司法滥用的防线。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在全社会树立法治信仰、形成法治风尚。

——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全州各级政法机关和广大政法干警从大局出发,自觉支持、拥护、参与改革,按照中央、省委的部署,认真完善司法责任制、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等改革举措,出台了一批符合迪庆实际的改革举措,推动中央、省委和州委部署落到实处。

——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学习,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有新举措

我州各级各部门细化“4+1”工作步骤,量化操作标准,明确“四个到位”细节,切实增强干部的规矩意识、程序意识、责任意识和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如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迪庆州党政领导干部维稳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迪庆州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等规章制度,完善程序,明确红线,让干部提前知道什么不能做,全面把握好“4”和“1”之间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关系,确保“4+1”工作法得到正确贯彻执行。

全力推进“社会治安秩序整治”、“城乡交通秩序整治”等专项行动,强化工作落实,狠抓督促监督,着力改善治安环境。

以网格化服务管理为重点,推进基层维稳信息化平台建设,完善矛盾排查联调机制、事件处置联勤机制、突出问题联治机制、“五级”调解联动机制、平安建设联创机制,进一步延伸和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发挥好网格化管理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完善安全隐患滚动排查、风险评估、监测预警机制。对交通运输、消防、物流等重点行业,食品、药品、生产重点领域,社会治安重点地区、重点场所,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实现新突破

以建立治安防范网络为手段,实现了达、防、管、控一体化的系统工程。

——坚决维护稳定。有针对性地加强工作部署,打防堵结合,全力防范和抵御境外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超前谋划,加强联动配合,严格执行《迪庆州僧尼和信教群众出国(境)参加宗教活动管理办法》,严防僧尼出境参加非法法会。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管理,建立了由公安机关牵头的登记管理、背景审查、资金监管、日常监管和依法处置有效衔接工作机制。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严厉打击各种邪教捣乱破坏活动。

——加大对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坚持专项打击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对盗抢骗、黄赌毒等社会治安顽症,打早打小、露头就打,建立常态化整治机制。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环境污染、电信诈骗等新型犯罪,健全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继续打好禁毒防艾人民战争。深入推进行业系统平安建设,开展平安细胞工程,拓展平安迪庆覆盖面。

——加强网上斗争。依法打击造谣传谣不法分子,强化网上侦查、管控、反制能力建设,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在网上勾结串联,严防有害信息形成网上向网下传导的社会破坏力量。

——完善体制机制。完善社会治安形势分析研判、风险评估、预警、应急处置等机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相关工作部署,着力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运行机制,加快建立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

宗教事务管理有新亮点

——加强管理,维持藏传佛教正常秩序。深入开展藏传佛教寺院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制,在全国藏区率先组建寺院管理局(科、组),率先出台《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藏传佛教寺院管理条例》,将藏传佛教寺院的管理纳入制度化、法制化轨道。严格控制宗教活动场所的规模和数量,规范宗教教职人员的备案管理,教职人员证和活佛证颁证工作走在全国藏区前列,教职人员证颁证率达到88%,活佛证颁证率达到100%。严格规范各类宗教活动管理,对各寺院常规宗教活动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对跨区域宗教活动,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报批制度。重视和加强寺院民管会班子建设,坚持严格把关,把政治上靠得住、佛学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候起作用的高僧大德充实到民管会班子中,努力建设政府放心、社会认同、僧尼认可的民管会班子。建立健全寺院民主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提升藏传佛教寺院自我管理、自我修正、自我完善的能力。

——倾情服务,夯实长治久安群众基础。牢固树立“四个基本”的观念,建立和完善州、县(市)、乡(镇)党政领导和统战、民宗干部定点联系藏传佛教寺院和宗教代表人士制度。落实党的各项惠民政策,做到僧尼低保、医保、人身意外保险全覆盖,切实解决僧尼实际困难,实行宗教代表人士和民管会班子成员岗位补助制度。实施寺院水、电、路“三通”工程,“新能源、医疗卫生、图书”三进寺院等项目,着力改善寺院的生活和修行条件,让广大僧尼充分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通过这些举措,温暖了人心,拉近了距离,密切了政寺干僧关系,进一步夯实了藏传佛教领域长治久安的群众基础。

——加强教育引导,增进团结和谐思想共识。持续开展寺院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宣传教育,对僧尼进行全员培训,提高他们爱国爱教的思想觉悟。选送僧尼到各级佛学院学习深造,提高佛学造诣。注重团结、培养和使用爱国宗教人士,安排他们在各级人大、政协和爱国宗教团体中担任职务,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作用。组织开展“宗教代表人士深入寺院走访交流活动”,相互学习借鉴管理、建设等方面的经验,提高他们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鼓励宗教界代表人士“下神坛、出寺院、入乡里、促和谐”,请高僧大德进村入社服务信教群众,协助党委政府调解矛盾纠纷,发挥宗教正能量。

——重视佛学院建设,加强藏传佛教人才培养。按照“政府主导、寺院参与、协商办学、依法管理”的原则,开展云南佛学院迪庆藏传佛教分院综合改革工作,加大经费投入、改善办学条件、提高教学质量,将寺院学经班纳入佛学院教学管理体系、建立激励机制,把迪庆佛学分院建设成为藏传佛教初、中级佛学人才的培养教育基地,为广大僧尼提供了修行学经的良好平台。(香格里拉网记者 和泰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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