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2015年香格里拉市部分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162名。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6月13日—16日报名,其中,教育系统岗位报名时间为6月14日、15日两天,卫生系统岗位报名时间为6月16日,其余岗位报名时间为6月13日。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和学历等条件要求,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相关要求,笔试(含民族照顾分)、面试(实作)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考试将于7月11日上午举行。 2015年度香格里拉市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 拟招单位 | 招考岗位 | 拟招 人数 | 学历要求 | 专业要求 | 其它招考条件 | 备 注 | 香格里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人) | 标准定额站 | 2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建筑土木工程及管理(工程造价预算、建筑工程管理、土木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香格里拉市移民开发局(1人) | 技术服务中心 | 1 | 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 | 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技术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香格里拉市政务服务管理局(2人)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站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财政学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财务管理 | 需持有助理会计师及以上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香格里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1人) | 执法大队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法律、行政法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香格里拉市畜牧兽医局(1人) | 兽医防疫站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畜牧兽医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香格里拉市林业局 (5人) | 哈巴保护所 | 2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会计类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金江检查站(执勤岗)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法律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碧塔海保护所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环境监测与评价 | 需持有相应专业三级及以上资格证书,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碧塔海保护所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文秘、汉语言文学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香格里拉市林业局林学类(5人) | 哈巴保护所 | 4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林学类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归并招录 | 东旺林工站 | 1 | 香格里拉市农业和科学技术局(2人) | 防震减灾办公室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气象与防雷、天体物理、应用气象技术、应用气象学、防震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迪庆州户籍) | | 农业综合监督管理站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法学(法律事务、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香格里拉市城乡规划管理局(2人) | 规划管理所 | 2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城市规划、城市景观设计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香格里拉市水务局(2人) | 水利、水电股 | 2 | 普通招生计划中专及以上 | 水利工程 | 需持有监理资质证,且能在海拔4000米以上恶劣环境中坚持工作3年以上,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香格里拉市交通运输局(1人) | 工程股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公路与桥梁、土木工程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中共香格里拉市委党校(2人) | 教师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思想政治教育、政治教育、政治与历史教育、历史学教育、历史与社会、历史学、哲学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法学、民族学、社会学、政治行政与马克思主义理论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香格里拉市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 (2人) | 计划财务部 | 2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工业企业财务会计 | 限一男一女,需持有会计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东旺乡人民政府 (3人)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3 | 普通招生计划中专及以上 | 畜牧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格咱乡人民政府 (1人) |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1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五境乡人民政府 (3人)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水政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农业水利技术、水利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2 | 普通招生计划中专及以上 | 西医临床(不包括中西医结合)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上江乡人民政府 (2人)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烟草、农学、农产品检测、植保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播音与主持艺术、文化艺术管理、表演艺术、文化事业管理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尼西乡人民政府 (1人) |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1 | 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妇幼保健医学、妇幼卫生、计划生育技术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小中甸镇人民政府(4人) |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限女性,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文化体育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不限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植物生产与农业技术(中草药栽培、中草药栽培技术、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水利水电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金江镇人民政府 (3人)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 | 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 | 畜牧兽医、兽医、动物防疫与检疫、动物防疫检验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 | 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 | 农业水利工程、水利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与管理、水利水电工程、水文与水资源、水利水电工程技术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 1 | 国民教育中专及以上 | 城乡区域规划与管理、建筑土木工程与管理、城乡规划管理、城镇建设规划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建塘镇人民政府 (2人)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2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植物生产与农业技术(农学、农业推广与创新管理、农作物种植)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虎跳峡镇人民政府(3人)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植物生产与农业技术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经济学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计划生育技术 | 限女性,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三坝乡人民政府 (3人)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2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农产品质量检测、农作物种植、植物保护、植物检疫、农业技术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文秘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洛吉乡人民政府 (2人)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畜牧兽医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国土资源管理、城镇建设与规划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格咱乡中心卫生院(1人) | 医学检验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医学检验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迪庆州户籍,如学历在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的不限户籍) | | 虎跳峡中心卫生院(2人) | 口腔医学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口腔医学 | 不包括口腔护理,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迪庆州户籍,如学历在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的不限户籍) | | 中医护理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中医护理学 | 必须具有护士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迪庆州户籍,如学历在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的不限户籍) | | 五境乡卫生院 (1人) | 中医临床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中医学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不限户籍) | | 三坝乡中心卫生院(1人) | 财务会计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会计学 | 必须具有会计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卫生系统医学影像(3人) | 洛吉乡卫生院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医学影像学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迪庆州户籍,如学历在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的不限户籍) | 归并招录 | 虎跳峡中心卫生院 | 1 | 金江镇卫生院 | 1 | 卫生系统护理 (5人) | 格咱乡中心卫生院 | 2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护理学 | 必须具有护士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归并招录 | 洛吉乡卫生院 | 1 | 虎跳峡中心卫生院 | 1 | 尼西乡卫生院 | 1 | 卫生系统西医临床(10人) | 洛吉乡卫生院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 | 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8年(限香格里拉户籍,如学历在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的不限户籍) | 归并招录 | 三坝乡中心卫生院 | 2 | 虎跳峡中心卫生院 | 3 | 上江乡卫生院 | 2 | 金江镇卫生院 | 1 | 东旺乡卫生院 | 1 | 香格里拉市第一中学(5人) | 生物教师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生物教育) | 必须持有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12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信息技术教师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计算机教育、信息技术) | 地理教师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地理教育) | 体育教师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体育教育) | 美术教师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美术教育) | 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3人) | 语文教师 | 3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语文教育、汉语言文学) | 必须持有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12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中学数学教师 (6人) | 香格里拉市第一中学 | 2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数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 | 必须持有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12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归并招录 | 香格里拉市第二中学 | 1 | 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 | 3 | 中学英语教师 (5人) | 香格里拉市第一中学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英语教育) | 必须持有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12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归并招录 | 香格里拉市第二中学 | 1 | 香格里拉市第三中学 | 3 | 中学历史教师 (2人) | 香格里拉市第一中学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历史教育) | 必须持有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12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归并招录 | 香格里拉市第二中学 | 1 | 中学政治教师 (2人) | 香格里拉市第一中学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政治教育) | 必须持有相应学科的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12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归并招录 | 香格里拉市第二中学 | 1 | 小学语文教师 (23人) | 东旺乡小学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文科(仅限语文、汉语言文学、政治、历史、地理、英语、藏语文) |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10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归并招录 | 尼西乡小学 | 2 | 上江乡小学 | 3 | 金江镇小学 | 2 | 虎跳峡镇小学 | 2 | 小中甸镇小学 | 5 | 三坝乡白水台小学 | 2 | 三坝乡东坝小学 | 3 | 洛吉乡小学 | 3 | 小学数学教师 (14人) | 东旺乡小学 | 2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理科(仅限数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化学、生物、物理、计算机教育、信息技术) |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10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归并招录 | 尼西乡小学 | 1 | 上江乡小学 | 3 | 金江镇小学 | 1 | 虎跳峡镇小学 | 1 | 小中甸镇小学 | 3 | 三坝乡白水台小学 | 1 | 三坝乡东坝小学 | 2 | 小学信息技术教师(2人) | 上江乡小学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信息技术、计算机教育) |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10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归并招录 | 三坝白水台小学 | 1 | 小学体育教师 (4人) | 金江镇小学 | 2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体育教育) |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10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归并招录 | 三坝白水台小学 | 1 | 洛吉乡小学 | 1 | 小学音乐教师 (3人) | 格咱乡小学 | 1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音乐教育) | 报考小学教师岗位的必须持有相应学科的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10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归并招录 | 上江乡小学 | 2 | 小学财务(5人) | 金江镇小学 | 1 | 普通招生计划本科及以上 | 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财会、财务会计电算化、财会与审计 | 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10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归并招录 | 三坝乡白水台小学 | 2 | 五境乡小学 | 1 | 洛吉乡小学 | 1 | 市幼儿园(10人) | 幼儿教师 | 10 | 普通招生计划专科及以上 | 师范类毕业(不限) | 需持有幼师资格证,录用后最低工作年限为12年(限香格里拉户籍) | | 注:婚迁至香格里拉市户籍的落户必须满一年方可报考(即2014年6月前落香格里拉市户籍的) | 香格里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 办 公 室 | 2015年6月1日 |
香格里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适应全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云人﹝2004﹞3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和《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的规定,经香格里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 并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二O一五年市级部分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德、智、体、能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对象及条件 (一)范围、对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学历的应、往届符合岗位条件的香格里拉市户籍(部分岗位的户籍限制详见岗位表)大中专毕业生。婚迁至香格里拉市户籍的落户必须满一年方可报考(即2014年6月前落香格里拉户籍的)。 (二)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事业心、责任感,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3、符合所报考岗位的条件; 4、身体健康,年龄在18—35周岁(相对应出生年月:1980年6月——1997年6月)之间的人员。 (三)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根据有关规定,被确定为2015年6月以前全国范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招考的拟录用人员;2、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人员);3、在读的非2015年毕业的高校(中专)学生;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正在被立案审查的人员;6、曾在2012-2015年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任何考试中受禁考处罚尚在禁考时限内的人员;7、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 考生有以上几种情形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招聘资格,由下一名顺延递补。请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并及时向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它监督部门举报或反映。 三、招考计划和岗位 根据《关于下达2015年度增人计划的通知》(迪人社﹝2014﹞94号),2015年全市拟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2名。(具体岗位详见附表) 四、报名事宜 (一)报名所需材料:毕业证、身份证、户口簿(一人一户的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本人与父母关系证明及父母户口簿、涉及婚迁的需提供结婚证)、相关从业(执业)资格证、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6个月内)免冠同底1寸彩色照片2张(背后需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注:2015年毕业生可凭学校开具证明(证明需写清楚毕业时间、学历、专业、身份证号码,并盖有学校公章)及就业推荐表,进入面试后复审毕业证原件,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对未还清助学贷款学校暂扣毕业证的考生,可凭学校开具证明或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考生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上所有材料,否则将不予报名。 (二)报名岗位要求: 1、考生根据专业、岗位和学历等条件要求,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岗位一经确定,不得更改。 2、教育、卫生系统和林业局部分岗位,实行同类(学历、专业要求相同)岗位归并统一报名。 3、考生一经聘用,乡(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五年;市级事业单位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八年;卫生系统岗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八年;教育系统由主管部门根据各岗位特点及所在地实际规定相应的最低工作年限(详见岗位表),考生一经聘用,在所报岗位上必须服务满所规定的工作年限。 (三)报名方式:考生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委托他人报名,但必须持有报名所需材料,否则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凡《报名登记表》填写学历、专业内容与岗位要求不符的,均视为无效。对符合条件的考生,招聘单位要积极接受其报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如条件符合而被用人单位拒绝报名的,考生可向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其它监督部门举报。 (四)现场报名地点:香格里拉市建塘镇安定路中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 (五)报名时间:2015年6月13日— 6月16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报名截止时间过后,一律不予办理报名手续。具体报名时间安排: 1、除教育、卫生系统岗位以外其余岗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3日(一天)。 2、教育系统岗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至2015年6月15日(两天)。 3、卫生系统岗位报名时间为2015年6月16日(一天)。 (六)考试费用:根据《云南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资格考试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云发改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考生报名时须缴纳50元笔试考务费,进入面试时面试人员须缴纳50元的面试考务费。 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持相关证明材料减免考试费用。证明材料包括: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七)报考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在2015年7月7日至7月9日持身份证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必须由本人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在工作人员当场核对相关内容后统一发放。《准考证》与身份证内容不符的将取消考试资格。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考生作自动放弃处理。 (八)报名监督和咨询电话:0887-8222722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实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重点环节的通知》(云组通〔2012〕45号)相关要求,笔试(含民族照顾分)、面试(实作)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 (一)笔试 1、开考要求及方式:原则上达到1:2及以上比例方可开考,但部分紧缺岗位放宽开考比例。 2、笔试考试内容以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试为主,不统一指定考试用书。笔试试题为标准化试题(即客观题),以百分制计算。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笔试考试时间定于2015年7月11日上午9∶00-11∶00。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加分政策根据《迪庆州事业单位新补充工作人员实行统一考试公开招聘暂行办法》(迪政办发[2003]49号)文相关规定,通过折算后对州内藏族、傈僳族、苗族、彝族、普米族五个少数民族考生给予笔试加5分照顾分。 (二)面试(实作) 1、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达到或超过1:2以上比例的在进行笔试考试后,按笔试总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从高分到低分,以1:2比例进入面试或实作(若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进入面试或实作的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并列为面试人员)。 2、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低于1:2的在进行笔试考试后,笔试总成绩 (含民族照顾分)达到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为1:2及以上比例中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含最低分数)以上的,方能进入面试。 3、面试(实作)内容以考察综合素质和专业知识为主。 4、面试(实作)人员因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根据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在达到进入面试人员最低分数(含最低分数)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放弃面试人员必须在面试前三天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交放弃面试书面申请及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违纪人员)。 5、面试(实作)按照《迪庆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考工作人员面试(或实作)实施暂行办法》(迪人﹝2004﹞14号)的要求,在监督组的监督下,分别拟定面试方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批后,教育系统教师类岗位的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卫生系统医生及护士岗位的面试由市卫生局组织实施,其它岗位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6、考生凭《面试(实作)通知书》及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否则取消面试资格。 7、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1、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方法计算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60分)以上,根据招聘岗位数,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1的比例,确定为体检人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考试综合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总成绩(含民族照顾分)高者优先招聘(若在确定体检人员时最后一名笔试及面试综合成绩都并列的则就该岗位并列人员再次进行面试,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委托县级及以上人民医院进行。 3、体检合格者即为拟招聘人员,若出现体检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取消招聘资格,以报考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 七、公示及分配聘用 1、在监督组监督下进行张榜公布:笔试成绩(含民族照顾分)及进入面试人员公布第一榜;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公布第二榜;拟聘用人员公布第三榜。 2、分配聘用:经笔试、面试(实作)和体检合格并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在监督组的监督下统一分配聘用。其中:教育、卫生系统和林业局部分归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分别由市教育局、卫生局、人社局统一抽签分配;其余未归并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按报考岗位聘用。最后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招聘手续,新招聘工作人员须按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不低于最低工作年限的聘用合同。聘用手续按《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制试行办法》(云人[2000]42号)、《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补充意见》(云人[2002]7号)、《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鉴证试行办法》(云人[2002]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办理。 八、招聘纪律 1、考生在填写《报名登记表》时,应认真填写与本人联系的具体方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用人单位在通知考生笔试、面试(实作)、体检及其它事宜时,如与考生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限内不按时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2、招聘工作监督组由人大、政协、纪检监察等部门组成,同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招聘工作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行为的,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责任;对不符合条件、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招聘资格,对在报名时无理取闹、妨碍报名工作、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根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本公告由香格里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发布之日起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迪庆州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http://dq.xxgk.yn.gov.cn 香格里拉门户网:http://www.xgll.gov.cn 附:《2015年度香格里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香格里拉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6月1日 请点击下载查看:2015年度香格里拉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