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解大钦 钱纪良) 日前,迪庆香格里拉经济开发区建设环保局排查整治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环境保护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区内工业污染源,环境风险源,出入境河流及上级批示、群众举报的企业为重点,牢固树立“隐患险于事故、防范胜过救灾”理念;强化企业环境安全主体责任和政府部门安全监管责任,继续推进环境安全制度及能力建设,提升环境安全防控能力,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群众健康和环境安全。 此次重点排查老虎箐工业园区和绿色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开展情况,园区废水集中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及废气、危险废物的处理情况,入驻企业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各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办理及未批先建情况,项目建设内容与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要求是否一致,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试生产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情况。 对工业园区未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律责令限期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报审;对入驻企业与工业园区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不相符的,未入驻企业不得入园,对已入驻企业要采取相应措施,逐步退出园区;对工业园区废水、废气、固体废物集中治理设施不运行或不正常运行的,要求限期完成整改;入驻企业不按照要求处理及排放污染物的,责令限期整改,涉及环境违法的,要依法处理。对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手续便开工建设的项目,一律停止建设,给予处罚,并可责令恢复原状;对没有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或试生产超期1年以上、未办理验收手续的项目,一律停止生产(运行),给予处罚。 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落后生产工艺,由开发区管委会按照管辖权限依法处理;对没有污染处理设施、处理设施与生产设施不配套或因管理问题造成污染物超标排放的,由开发区建设环保局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达标;对不符合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规定的,进行限期整治;对无证排污、非法设置排污口的,一律停产整治;对发现重大环境安全隐患且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限期整改,到期仍未整改的,予以关闭。对重点案件查处不力,拖延不办的,一律限期查办;对案件办理中发生严重失职、渎职的,移交相关部门追究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