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专项整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19 17:28:55

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永基卓玛) 5月15日,我州召开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向不合理低价宣战专项行动动员大会,旗帜鲜明地向不合理低价宣战。

针对我州旅游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国家旅游局关于整治“不合理低价”的统一部署及省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制定的《云南省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向不合理低价宣战专项行动方案》,我州制定了《迪庆州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向不合理低价宣战专项行动方案》,5月起,将分三个阶段开展为期半年的不合理低价及其他旅游市场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向“不合理低价”宣战。

《方案》指出,本次专项行动将按照“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原则,形成政府、企业、中介、游客多方参与的整治合力,严格执法,着力整治云南旅游市场存在的以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以及由此引发的其他严重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突出问题,旗帜鲜明地向不合理低价“宣战”,形成“云南拒绝不合理低价”的氛围,促进旅游消费环境和旅游经营环境更加优化,促使旅游服务质量及旅游市场监管效能得到明显提高。

专项行动为期半年,分严查严处阶段(2015年5月至6月)、完善措施阶段(2015年7月至9月)、巩固提升阶段(2015年10月至12月)三个阶段。采取线上线下同时治理,旅行社与导游一体治理,企业和从业者协调治理,法律应用、市场化手段、行政管理联合治理,强化旅游市场执法和监督力度,重点打击旅游市场不合理低价组织旅游活动行为,包括网络旅游经营者和旅行社广告宣传、产品报价中的不合理低价行为;组团社以不合理的低价与游客签订包价旅游合同、组织旅游活动行为;地接社以不合理的低价与组团社签订委托合同、接待游客在当地旅游的行为;旅行社及其他旅游经营者排斥竞争对手,以低成本的价格提供旅游服务,实施低价倾销;旅行社及其他旅游经营者为吸引游客互相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和价格欺诈行为。重点打击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行为,包括旅行社及从业人员不签订旅游合同、不履行旅游合同等合同违法侵权行为;强迫及变相强迫旅游者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的行为;侵犯旅游者人身权及其他合法权益的行为。重点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行为,包括旅游市场“黑车”、“黑导”、“黑社”等非法经营和旅行社超范围经营行为;不合格供应商参与旅游团队接待行为;旅行社要求导游垫付团款等侵害导游合法权益的行为;旅游经营者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旅游市场垄断行为。重点打击销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的行为,包括旅游商品市场、旅游购物商店、旅游景区景点、古城、机场、汽车站等旅游交通枢纽及其周边的各类旅游经营商户等旅游集中地的经营商户以假乱真、以次充好、销售质价不符玉器银器等旅游商品的行为;销售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的旅游商品,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不明码标价、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旅客与其交易的行为。

此次整治旅游市场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将继续落实旅游市场联动执法机制、旅游市场行政执法与行政监察联动工作机制,对涉及多部门职责的综合性案件组织开展联动执法,进行联合办案、联合查处,对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案件及时移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一律从严从快、从肃处理。将从严查严打违法违规行为,共建诚信经营体系、创新监管机制手段、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倡导理性文明消费五方面进行旅游市场整治。

专项行动将针对旅行社建立约谈查处制度,对销售价格明显低于“诚信旅游指导价格”的旅行社,由旅游执法质监部门进行约谈,并及时将约谈信息公开报道;对通过约谈还不整改的旅行社,依法进行查处,并通过公告方式提醒旅游者谨慎选择该旅行社。实行行业失信行为记录,对违法旅游经营者和从业人员记入信用档案制度,向社会公布,并将信用记录纳入公安、银行系统的征信范围。此外,还将实行市场秩序评价制度,建立全省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评价体系,通过“旅游投诉率”“媒体曝光指数”“游客评价指数”“管理部门评价指数”等指标,根据各地旅游市场发展水平,采取加权评价法,每季度定量评价各地州旅游市场秩序综合水平指数,及时向社会公布。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