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和丽琦) 按照《迪庆州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深入开展严禁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近期,开发区国税局开展严禁收送“红包”专项整治。 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在组织职工集中学习《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深入开展严禁收送“红包”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基础上,该局监察室及时下发开发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开展严禁收送“红包”专项整治相关工作安排,要求大家重点加强对《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章》等政治纪律的学习,重申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并对专项工作进行部署。 上下联动,推进落实。按照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单位负责人签订云南省国税局严禁干部收送“红包”单位承诺书及迪庆州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并组织全局职工签订云南省国税局严禁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要求全局干部职工严格按照承诺严禁收送“红包”。 抓住重点,全员参与。以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梳理岗位廉政风险点,不断推进内控机制建设,根据全局干部职工岗位廉政风险大小的不同,积极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取得共识,重点加大对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力度,全局14名干部职工已签署云南省国税局严禁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的基础上,又与4名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签订了迪庆州严禁领导干部收送“红包”个人承诺书。在确保全员参与,百分百覆盖的基础上,做到重点突出。 做好公示,扩大监督。在签订完承诺书后,该局在办税服务厅、税企QQ群等地方公布了承诺书,并对严禁收送“红包”承诺情况进行公示。 提前预防,防患未然。在将承诺书向社会各界进行公示后,该局组织学习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明察暗访所发现作风纪律问题处理情况及中共云南省纪委关于何建文同志违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通报,充分利用局内资源共享平台,实现中纪委相关案件通报资料资源共享,重申过廉洁假期、严格执行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及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提前报告制度相关规定等事宜,提前向全局干部职工“打预防针”,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