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保护生态 建设美丽迪庆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22 19:31:19

——五论深入学习贯彻州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

习近平总书记在云南考察时,要求云南把生态环境保护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成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近日召开的州委七届八次全会提出:依法保护生态,建设美丽迪庆。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州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依法保护好生态环境,促进全州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永续发展。

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其目标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和子孙后代永享蓝天清水绿地。迪庆地处“三江并流”腹心地带,肩负着“三江并流”地区水土保持、涵养水源、调节气候、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任,保护好生态环境是迪庆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的重中之重,无论是建设还是产业发展都要算好经济账、长远账,更要算好生态账、环保账。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良好的生态环境是全州人民的宝贵财富,是迪庆的发展之基,我们应着眼于长远利益和可持续发展,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为子孙后代留下可持续发展的“绿色银行”。

依法保护生态,建设美丽迪庆,必须加强生态保护立法工作,依法管理环境资源,在巩固原有的《迪庆藏族自治州草原管理条例》《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等立法成果的基础上,加快地方环境立法工作,建立有效约束开发行为和促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的生态文明法律制度。

必须加强依法管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保护绿水青山。当前,迪庆生态建设存在“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力度轻”的问题。在环境保护上必须采取最严格的执法手段,让破坏生态、违法排污等行为受到最严厉的处置,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努力形成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制环境。

必须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建设一支熟悉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执行环保法律法规能力强、规范依法行政程序、综合协调能力强的执法队伍,不断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把依法监管的触角延伸到全州山山水水、村村寨寨。

必须不断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完善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制度,实行最严格的源头保护制度、损害赔偿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坚守生态保护红线。

必须加大生态治理力度,推进“七彩云南香格里拉保护行动”和“森林迪庆”建设,提高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护生物资源,加强污染防治,深入推进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呵护迪庆优美的环境。

必须加大宣传和教育力度。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行动,加强法律法规宣传教育,让全州各族群众牢固树立生态意识、环境意识、资源意识,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遵循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不断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走生态建设产业化、产业发展生态化的路子,形成生态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

面对新的历史使命,我们要以对国家、对人民、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态度,倍加珍惜良好的生态环境,坚定不移加快依法保护生态,建设美丽迪庆步伐,让迪庆的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空气更加洁净,环境更加美丽。(迪庆日报评论员)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