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侯泉静) 维西县政务服务管理局根据《中共维西县委 维西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村级为民服务站,在全县范围内推行“三个服务”制度。 一是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到村(社区)巡回服务制度。制度规定,乡(镇)为民服务中心成立为民服务队,每月定期深入各村委会为民服务站上门服务一天,并根据各乡(镇)传统的赶集日开展定时为民服务;二是在村(社区)为民服务站建立群众事项代办服务制度。制度规定,村委会(社区)为民服务站工作人员代理该村村民到本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三是在村民小组建立为民服务中心户驻点服务制度。制度规定,村民小组长担任为民服务中心户,作为为民服务中心户的代办员,到村为民服务站或乡(镇)为民服务中心为村民免费代办服务。 通过推行“三个服务”制度,将便民工作向村民小组延伸,力求解决联系和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使行政决策程序化、行政权力透明化、政务服务便民化、政务环境和谐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