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委办公室印发《迪庆州新闻舆论监督暂行办法》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4-10 09:17:22

  香格里拉网 (记者 和启光) 近日,州委办公室印发《迪庆州新闻舆论监督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12条,分别对全州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领导、新闻舆论监督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新闻舆论监督的重点内容、开展新闻舆论监督工作的步骤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

  《办法》指出,新闻舆论监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和政府改进工作的重要手段,是人民群众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重要渠道,是人民群众反映诉求、维护利益的重要途径,是党和人民赋予新闻工作者的重要权利和职责。《办法》所称的新闻舆论监督,是指州内新闻媒体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通过内参报道或公开报道的方式,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社会上某些组织或个人的违法、违纪、违背民意的不良现象及行为进行曝光和揭露,并促使其解决的活动。新闻舆论监督的整个过程就是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全州新闻舆论监督工作在州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州委宣传部负责解释。

  《办法》提出,新闻舆论监督应当坚持的基本原则是:导向正确,服务大局;客观公正,真实准确;注意选题,注重效果;依法监督,严格纪律;防止侵权,谨慎把握。新闻舆论监督的重点内容是: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揭露和批评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贪赃枉法等问题;加强对党委、政府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揭露和批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各行其是等行为,维护党委、政府权威,保证中央、省委和州委、政府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纪、政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揭露和批评国家工作人员在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等“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促进干部队伍廉政建设和党风、政风建设;加强对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监督。揭露和批评以各种手段和方式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和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反映人民群众对党委、政府工作的希望和建议,帮助党委、政府全面了解实际情况,正确认识和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加强对与广大人民群众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反映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生态环境、公共安全以及衣食住行、就业就医就学等其他一些带有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的民生问题的诉求、批评、意见、建议等;加强对违背科学发展观行为的监督。揭露和批评违背规律、盲目决策以及用牺牲整体和长远发展换取眼前利益等现象和行为,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强对社会丑恶现象、不道德行为和不良风气的监督。揭露和批评封建迷信、违背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败坏社会风气等不良行为和腐朽思想文化,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弘扬社会正气,传递正能量。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