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人为本收好税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3-06 09:58:50

“在香格里拉县地税局的帮助下,我新开的干洗店每年可以免征营业税及附加税26000多元,减征个人所得税1600多元。”一名在香格里拉县城开干洗店的残疾人对记者说。

如今,在香格里拉县,通过依法减免税收,使不少残疾人及其符合减免条件的纳税人减轻了经济负担,并开创了自己的事业。这是香格里拉县地税局切实贯彻“双成绩”的治税理念,以人为本收好税的一个生动诠释。

香格里拉县地税局负责减免税收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2014年,在组织收入压力巨大的情况下,香格里拉县地税局仍然践行“依法组织收入是成绩,依法减免税也是成绩”的治税理念,将减免税政策落实情况作为组织收入工作开展的重要成绩。全年减免税共计1478.7万元,其中,减免公交车车船税2.7万元、减免农村短途客运车船税9万元、减免小微企业税款161万元、未达起征点减免税款908万元、落实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所得税398万元。

减免税收相关链接:

【问】村里的土地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种菜,是否需要缴纳营业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若干项目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1994〕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土地出租征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8〕82号)规定,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营业税。农村、农场将土地承包(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用于农业生产,收取的固定承包金(租金),免征营业税。据此,村里的土地承包或出租给个人或公司种菜,如符合上述文件规定,可享受营业税免税优惠。

【问】车船税有哪些减免税政策?

【答】:1.车船税法规定的法定免税车船如下:

(1)捕捞、养殖渔船;

(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3)警用车船;

(4)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2.实施条例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

(1)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免征或者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车船的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2)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3)按照规定缴纳船舶吨税的机动船舶,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4)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驶或者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

(5)另外,临时入境的外国车船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车船,不征收车船税。

3.省政府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

(1)根据车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授权,为了促进城乡交通事业的发展,减轻农村居民负担,《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车船税政策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云政发[2011]244号)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机动车船暂免征车船税:

①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凡《机动车行驶证》标明车主住址为村委会的,经县级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并出具免税证明后,免征车船税。

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船、在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班线运行的客运汽车等城市、农村公共交通车船,经县级地方税务机关确认并出具免税证明,免征车船税:

A.依法取得营运许可;

B.按照主管部门核定的线路、站点和时间营运;

C.执行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票价;

D.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承担社会公益性服务和政府指令性任务,对老年人、残疾人、学生、伤残军人等提供减免票优惠。

③对受地震、洪涝等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免税的车船,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减免期限和数额由省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减免税项目如下:

(1)自2012年1月1日起,对节约能源的车船,减半征收车船税;对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免征车船税。

(2)对于减免车船税的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船,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联合发布《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车辆(船舶)减免车船税的车型(船型)目录》实施管理。

对于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乘用车、燃料电池乘用车,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联合发布《不属于车船税征收范围的纯电动燃料电池乘用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记者和金莲)

责任编辑:鲍江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