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克强批准规范改进行政审批通知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2-05 09:41:26

  新华社北京2月4日电  经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批准,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

  《通知》强调,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坚持依法行政,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激发市场社会活力、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减少权力寻租空间、消除滋生腐败土壤,确保行政审批在法治轨道运行,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法治政府。

  《通知》提出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的六个方面具体举措。一是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受理,积极推行网上集中预受理和预审查,创造条件推进网上审批。二是推行受理单制度,对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要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单,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要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三是实行办理时限承诺制,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四是编制服务指南,列明各项相关内容,做到具体翔实、一目了然。五是制定审查工作细则,严格规范行政裁量权。六是探索改进跨部门审批等工作。

  《通知》指出,要强化监督问责。各有关部门要主动公开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有关信息,及时、准确公开行政审批的受理、进展情况和结果等,实行“阳光审批”。要依法保障申请人知情权,切实履行告知义务,及时、耐心解答申请人有关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明确各层级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严格责任追究,对违反行政审批相关规定、失职渎职的经办人员和有关责任人,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通知》要求,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建立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要按照通知明确的时间节点,狠抓落实。对各有关部门落实情况,国务院将适时组织督查。


行政审批 按规矩来(政策解读)

 

  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日前印发《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重点解决审批环节多、时间长、随意性大、公开透明度不够等问题,以进一步提高政府工作效率和为人民群众服务水平。

 

  行政审批改革牵动社会神经

  ■手续繁、时间长、裁量权大等问题长期普遍存在

  在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的背景下,行政审批改革可谓是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乎企业和个人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

  “行政审批改革之所以能够牵动社会神经,是因为直接影响到很多群众到政府部门办事的效率和感受。”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柏瑛说,“很多人可能都有这样的经历,去政府部门办事,窗口单位不是一次性告知、一次性办结,让人不知道怎么办,不知该到哪些部门和科室去办。”

  除了群众“摸不着门”“找不到人”“往返跑”等痼疾,一些行政审批还存在流程设计不科学、责任不清、效率低下等问题。比如,一些部门审批管理越权、混乱;有的部门以工作规范为由,人为造成审批过程中手续繁琐、环节稠密、周期漫长、部门众多;有的一项行政审批在一个部门内部也层层分解、流程复杂等。

  “比如,要建一座楼,可能要到不同的部门盖170多个章,这种审批的‘万里长征’一定程度上就是行政审批流程和审批行为不规范造成的。”孙柏瑛说。

  此外,行政审批透明度不高,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也比较突出。一些部门的审批条件、申请材料、流程环节缺乏统一标准;有的部门审批条件中弹性较大的规定比较多,如“合理布局”“其它需要提交的材料”等;还有的行政审批落实到各个部门后,基本上处于“由业务处室自己制定政策,自己审批,自己事后监管,自己收费”的内部封闭运作状态。

  “当前审批过程中手续繁、时间长、材料多、不透明、效率低、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从国务院部门到地方基层都是普遍存在的,企业和群众对此都有意见,这些问题亟须规范。”国家行政学院教授宋世明说。

  十条举措箭箭命中“靶心”

  ■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面实行“一个窗口”

  此次《通知》重点在“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和“强化监督问责”部分提出10条具体举措,涉及以下方面:

  推行“一口受理”。承担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全面实行“一个窗口”对外统一受理,申请量大的要安排专门场所,对每一个审批事项都要编制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示范文本等,不让地方、企业和群众摸不清门、跑累了腿。

  实行限时办结。建立受理单制度和办理时限承诺制,各部门受理申请要出具受理单,依法依规明确办结时限,不得以任何理由自行延长审批时限,防止审批事项久拖不决。探索对多部门审批事项一个部门牵头、其他部门协同的“一条龙”审批或并联审批,让审批提速。

  严格规范办理。各部门要对承担的每项审批事项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审查内容、要点和注意事项等,严禁擅自抬高或降低审批门槛,避免随意裁量。

  坚持透明办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所有审批的受理、进展和结果等信息都要公开。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对申请人的告知义务,及时提供咨询服务。

  推进网上办理。要求各部门积极推进网上集中预受理、预审查。加强国务院部门间、中央和地方间信息资源共享,尽可能让地方、企业减少为审批奔波,切实方便群众。

  专家认为,这10条举措非常聚焦,且切实可行,力求命中“靶心”。

  事实上,对于如何破解“审批难”,地方已有试点破题并初见成效。例如,上海市近年来推行“六位一体”的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压缩自由裁量权;明确对涉及中心城区的160项审批事项和涉及郊区的224项审批事项,实施“一门式受理”和“一门式发证”。黑龙江佳木斯市突出审批流程再造,建立过程可控、流程可查、责任可追究的审批程序体系,规范权力运行。以佳木斯市为例,市人社局办理退休审批流程由12个环节30个步骤减少为3个环节7个步骤,审批时限由至少60天缩短到20分钟,只需填写一张表格、一次签章、一次提供要件即可完成退休申报,在工作人员减少4/5的同时,效率提高了5倍,群众满意度大幅提升。

  大规模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告一段落

  ■解决“审批难”将上升为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是解决审批事项多和审批难两个问题。随着较大规模的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工作已告一段落,解决审批难的问题将上升为现在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矛盾。”国务院审改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在不断取消和下放审批事项、解决“审批多”的基础上,通过规范和改进审批行为治理“审批难”,可以说是政府自我革命的进一步深化。

  “行政审批改革实际上是政府职能转变的一个重要突破口。前两年主要是取消和下放审批,但不能无限制地取消审批,行政审批毕竟是政府实行社会治理和监管的重要手段。”孙柏瑛说,“同时,有些部门保留审批权,也不能让其恣意妄为,需要规范这些行政审批行为。”

  宋世明说:“通过这些措施规范行政审批,将有利于激发市场和社会活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群众更多感受和分享改革成果。同时,有利于最大限度地减少自由裁量权,减少寻租空间,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确保行政审批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在落实方面,《通知》提出了具体要求,如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指南、审查工作细则、受理单样表等送国务院审改办备案,定期上报行政审批时限办结情况和工作落实情况等。同时,《通知》明确国务院将适时组织督查,以推动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

  “地方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虽有先行者,但各地进展不平衡。国务院这一新政的推行将会‘一石激起千层浪’,各地政府部门应根据《通知》精神并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作为重点工作部署,这样才能上下联动,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改革的成果。”宋世明说。

  “行政审批难问题是长期形成的,解决起来绝非一日之功。”国务院审改办有关负责人说,“《通知》的印发是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的第一步,也可以称为1.0版;今后将不断推出升级版,把这项工作一直扎实抓下去。”


  《 人民日报 》( 2015年02月05日 06 版)


 

在法治轨道上深化审批改革(评论员观察)

扬汤止沸莫若釜底抽薪,不给审批权套上法治的笼头,何以清除刺伤人心的作风“软钉子”?不把审批流程置于社会监督的目光下,何以避免左手换右手的“假改革”

 

  推行“一口受理”,实行“限时办结”,坚持“透明办理”……近日,《国务院关于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印发,对各部委规范和改进行政审批行为提出了详细要求和操作指南。剑指“审批难”,是政府自我革命的进一步深化,是推进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关键一环,彰显了约束自身权力、打掉部门利益的坚定决心,为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打下坚实地基。

  作为本届政府“开门第一件大事”,加快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今年进入第三个年头。回望两年来的改革历程,国务院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数量上已经超额完成承诺。大刀阔斧的放权举措,极大激活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去年前3个季度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920万户,新增企业数量较去年增长60%以上。取消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不再收取档案保管费等民生改革,更让老百姓感受到了实实在在的便利。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主要是解决“审批多”和“审批难”两个问题。随着较大规模的取消下放审批事项工作告一段落,规范和改进保留下来的审批权、彻底解决审批难的问题,成为主要矛盾。有审批过程手续繁、时间长、材料多、不透明的问题,审批效率依然不高;有避实就虚、“借鸡下蛋”的问题,通过下属的学会、中心、委员会等事业单位伸长“隐形之手”、干扰市场活动;有改职能不改作风的问题,“脸好看,事难办”的“新衙门作风”仍然存在……审视种种问题,有简政放权不彻底的原因,更有审批权本身难以约束和监督的因素。当务之急是以深化改革进一步铲除沉疴,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新常态释放改革红利。

  审批难的问题,是长期形成的,解决起来绝非一日之功。最重要的一点,还是把握好“法治”这个关键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针对政府全面依法履职提出了“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总要求,行政审批改革的关键,就在于确保行政审批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扬汤止沸莫若釜底抽薪,不给审批权套上法治的笼头,何以清除刺伤人心的作风“软钉子”?不把审批流程置于社会监督的目光下,何以避免左手换右手的“假改革”?坚持以法治的思维和法治的方式引领行政审批改革、打造权力清单,我们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

  改革是一场对权力和利益的再调整,抑制权力扩张的冲动难,打破固守部门利益的思维惯性更难。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发现,历史上的税费改革在一定时期内都能实现“向来丛弊为之一清”,然而政府不久又巧立名目、摊派杂费,农民赋税再度高企,改革由此陷入“积累莫返之害”的困顿中。方此改革攻坚的关键阶段,应以“积累莫返之害”为戒,紧盯改革质量不放松,对行政审批事项做一次全面而深刻的制度革新和流程再造。不仅做权力的减法,也做好服务的加法、效能的乘法,不仅铸牢约束审批权的制度笼子,也强化监督检查、责任追究,从根子上解决行政审批中长期存在的问题。

  越是涉入深水区,改革就越是复杂,任务就越是艰巨。“行政体制改革是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其样本意义和名片效应不言而喻。这不仅是形塑政府与市场、社会关系的必由之路,也是改进党风政风、实现反腐廉政建设源头治理的有益之举。按照《通知》要求,把行政审批改革摆上重要位置,扫除落实的暗礁,我们才能真正建立一个让人民满意的创新政府、廉洁政府、法治政府。


  《 人民日报 》( 2015年02月05日 05 版)

责任编辑:赵德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