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通讯员 陈婷) 2014年12月22日,香格里拉人民医院及患者沈某某双方在一起医疗诊治中产生的有关费用及补偿费用等问题发生纠纷,经双方五次协商未果后,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收到医患双方盖章及签名指印的《患者沈某某诊治经过汇总》的书面申请。这是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组建以来收到的第一起纠纷。 收到申请后,该委3位调解员认真分析案情,仔细研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调解方案。针对补偿金额差距大,纠纷发生后也未经过任何鉴定,同时又考虑到患方是农村少数民族及农民等实际情况,确定调解方案先以“背靠背”方式,特别是对患方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劝导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在逐渐缩小补偿差距时再进行“面对面”调解。 2014年12月23日,该委工作人员到医方开展调查核实案情,同时把调解方案告知给医方。12月25日,该委向患方调解人员宣传医调委的工作性质、任务、职责,认真倾听患方诉求,并当面给患者及随同亲属反复宣传医患纠纷解决的原则、方法等有关知识,使患方情绪和态度有所改变的情况下,要求患方以1至2名亲属为患者全权代理人参与调解。 经历6次“背靠背”的协调后,在补偿额差距逐只缩小时,该委及时组织了第7次面对面调解,2015年1月9日上午,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医方一次性补偿给患方的调解协议,于2015年1月12日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生效,并履行协议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