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2015年1月15日迪庆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以下63人符合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现公示如下(按报名的先后顺序公示): 杨雄(为第四批转第五批人员) 张志才 唐丽鲜 赵江星 陶 宣 和泉芳 付永珍 和丽春 马玉兰 杨树梅 阿 布 陶 孔 王 锋 吴绍光 龙立平 和春权 和桂珍 李正云 李 宇 杨家斌 和万全 和舒元 陈志强 刘 云 毕金亮 张小兵 张宝生 卓 剑 马金兰 诺 杰 王文军 闵你古 郭 强 扎西永宗 王李清 阿鲁务牛 李长清 和泉芳 赵福军 杨尚花 和志升 枣银芬 杨仕梅 刘延东 陈相星 芶成龙 王 军 杨成龙 王艺珍 李茂英 杨慧菊沈丽敏 冯雪明 王红军 提布卓玛 罗尚红 扎史此木 张院娥 陶春霖 李云峰 李成刚 王春超 黄海婷 迪庆州保障性安居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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