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永基卓玛) 2014年,全州各级调解组织不断创新调解手段,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入手,采取全方位、拉网式摸底排查,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全州各级调解组织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639件,成功调解2494件。 为巩固人民调解在“大调解”工作中的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年内,我州进一步落实“以奖代补”、“以案定补”机制,结合我州实际,制定了《迪庆州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在全州范围内积极推广“施甸经验”,全面构建“党委政府领导、政法综治协调、司法行政牵头、相关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在积极开展社区(村)网格化建设的同时,全州共推荐552名人民调解员担任社区(村)网格管理员,共同推动我州社区(村)网格化服务管理。为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我州成立了人民调解员协会。 为深入推进“提高基层法律服务质量年”专项活动,我州认真实施农村基层法律服务“三个一”工程,积极整合现有的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内完成了3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变更登记、30个新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审批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年检注册工作,实现了我州三县一区分别设立一个基层法律服务所、各乡镇设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站的目标。 为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平安医院”建设,按照州委、州政府下发的《关于建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的实施意见》和《迪庆州医疗纠纷调处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我州及时成立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因地制宜、资源共享、提高效率”的原则,州级与香格里拉县合并成立了“迪庆州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迪庆州医疗调处中心”。德钦县、维西县陆续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辖区内医疗纠纷的调解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