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和启光) 12月25日,迪庆州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召开第二次会议,讨论和审定《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以下简称《方案》)。会议提出,各相关成员单位要明确职责、提高共识、统筹兼顾,按照《方案》提出的改革路径及重要举措,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推动改革工作,确保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开好局、起好步。 州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组长、州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灿光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灿光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依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保障。改革需要法治,开放需要法治,发展和稳定更离不开法治。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深化改革牵头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州委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和确定的目标任务,直面法治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措施办法,进一步讨论、修改和完善改革方案,更好地发挥法治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中的作用。 李灿光强调,涉及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深化改革牵头单位在确定改革路径及改革举措工作中,要讲程序,在征求相关分管领导意见的同时,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职工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集思广益,达成共识,为全面深化改革开好局、起好步。要把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与民主法治领域改革结合起来,与迪庆实际结合起来。既不能盲目照搬其他地区的做法,也不能因循一些民族自治区的守旧思路。必须坚持从自身实际出发,既要结合中央和省委的顶层设计,又要符合迪庆实际的底层设计,发挥法治创造精神,把好办法、好点子集中起来,进行充分讨论,拿出可行性方案。牵头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工作,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民主法治领域改革工作的推进和落实,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迪庆建设新实践,为谱写好中国梦迪庆篇章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据了解,《迪庆州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州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方案(草案)》主要包括改革路径及重要举措、做好配合参加的改革项目、2015年重点工作三个部分。涉及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深化改革的任务共22项。其中,由州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作为牵头单位的有10项,由州政协、州委统战部、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总工会牵头完成的有12项。 州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和仕聪主持会议,州民主法治领域改革专项小组副组长、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学良、白嘎、杨凤喜、普鲁华出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建华、州政协秘书长彭跃辉、州直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