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旅游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联席会议强调 以务实作风打造有序公平诚信和谐旅游发展环境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永基卓玛) 12月9日,“迪庆州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第三次联席会议在州旅发委召开,会议通报了前一阶段工作进展情况,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 会议强调,在推进“旅游环境”整治工作行动中,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的决定上来,严格按州委、州政府实施方案的要求,紧密联系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分阶段,有步骤地开展行动。要做到重点突出、范围广泛、成效明显。要主动承担责任,以直面问题的勇气和务实担当的作风,一环紧着一环拧,一锤接着一锤敲,通力合作推进环境整治工作向全州纵深开展。要形成实干务实的工作作风,做到责任面前,担当而不推诿;任务面前,执行而不退缩;困难面前,作为而不回避。要做到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全州各部门、各县(开发区)的工作进行明察暗访、交叉检查、定期通报、公开曝光,不断加大督查检查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要通过集中宣传、广泛发动,为全州综合环境整治行动营造浓厚的氛围,提高群众对专项工作的知晓度和支持率。 据悉,此次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坚持“依法治旅、依法兴旅”,以整治“旅游乱象”、改善旅游环境、提升游客满意度为重点,全面动员全州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打造和建设有序、公平、诚信、和谐的旅游发展环境,把迪庆香格里拉建成“生态最好、环境最优、和谐发展、永久品牌的世界级精品生态旅游区和中国藏区最具特色的国际旅游胜地”,把旅游业建设成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我州“主引擎”现代服务业。 整治内容包含加强旅游安全,预防和减少消防安全事故、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交通事故、旅游设施设备安全事故;整治旅游市场上存在的黑社、黑车、黑导和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欺客宰客、强行拉客、尾随兜售、无证经营等恶劣经营行为和危害游客生命财产的行为;开展旅游广告、旅游价格专项检查,整治恶性价格竞争、非法承包挂靠、强迫或变相强迫购物的行为;加强旅游景区景点巡逻防范,查处涉及旅游行业的各类治安及商业贿赂案件,打击旅游市场暴力抗法、妨害执行公务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完善旅游投诉受理和反馈机制、不断提升游客满意度;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旅游商品、质量欺诈等行为的监督检查和打击力度;加大对重点旅游区(点)、旅游沿线乱收费、乱设摊点整治力度和旅游线路及景区餐饮、住宿的综合检查力度;开展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和景区(点)辖区群众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公德和文明礼仪教育,使旅游从业人员和广大群众开门迎客、文明迎客、理性迎客,树立香格里拉品牌形象。 旅游环境整治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宣传发动、集中整治阶段(2014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专项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宣传发动,明确目标任务,齐心协力,打一场旅游环境综合整治攻坚战。按照方案,展开集中整治工作。各单位按照工作分工,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确保整治行动在认真摸底的基础上,突出重点,查办一批案件,确保整治工作不走过场。第二阶段为全面铺开、整体推进阶段(2015年1月1日至4月30日)。根据行动方案的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以及集中整治阶段发现的问题,逐条逐项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按照“交叉检查、相互取证、归属处罚”的方式认真开展旅游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对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整改。第三阶段为巩固提升、常态管理阶段(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9月31日)。根据全面铺开、整体推进阶段中发现的薄弱环节,抓住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州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制度、方案、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加强旅游企业内部管理,使我州旅游环境实现大变样。第四阶段为加快建设、完善功能阶段(2015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根据整治内容和责任分工,各部门按照专项工作方案对照检查,逐项进行验收。同时,结合我州实际,对全州旅游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认真开展评议和考核,进行表彰和问责。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成果。 迪庆州旅游环境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三县一区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