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决定面向全州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分配 公开选调4名公务员。 州委督查室3名,综合调研科1名。要求具备较强的理论功底和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办公室工作流程,熟练掌握计算机操作,具备较好的文字基础和写作能力。 岗位设置与考生报名比例为1:5以上开考。 二、公开选调范围、对象及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党性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团结同志,清正廉洁。 2、选调人员必须是国家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科级以下人员。3、工作满3年以上(2011年9月前参加工作),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4、具有1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具有在县级及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视同为党政机关),各级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或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5、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周岁(1979年12月1日以后出生)。6、熟悉党政机关工作流程,身体健康。 试用期内的公务员,曾受过刑事、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与刑事、纪律有关审查的公务员以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需要回避的公务员,不得参加选调。 三、选调方法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考考生需到州委办公室秘书科现场报名。现场报名需提供《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公开选调公务员诚信报考承诺书》、《公开选调公务员单位证明表(内容包括是否同意报考及证明参加工作年限、基层工作经历)》各一式二份;个人近期免冠照片3张(背面写姓名)。(附表请详见迪办字〔2014〕12号)。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11月27日9:00至2014年12月11日17:30,香格里拉县康珠大道8号,中共迪庆州委办公室秘书科。资格初审:由州委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对外公布并告知考生本人。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组织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时间:拟定于2014年12月中旬,具体时间以《准考证》确定的时间为准。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应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能力。资格初审合格者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含国情、省情、州情)、公共管理基础知识(含行政法、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公文写作等,不指定教材。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笔试卷面分为100分。笔试分数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笔试结束后,进入阅卷评分,考生对成绩现场签字确认。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进入面试人员需提供考生本人《毕业证》原件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不得进入面试。 2、面试。面试安排在笔试之后进行,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人选。面试以结构化面试为主,主要测试考生文字功底和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采取当场评分方式进行。因考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本人自愿放弃等原因致使进入面试人员出现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若仍无法补足缺额,可进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确定应试者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占40%、60%),并通知本人,现场确认签字。各岗位前三名考生的综合成绩,及时对外公布。 (三)组织体检和考察 根据参加考试人员总成绩,按从高到低的顺序,以选调岗位1:2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过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核对象,空缺的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 考察工作由州委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考核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名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考核人选。 (四)决定选调 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拟选调人员,并分别在迪庆日报、迪庆电视台、调出单位、调入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法定节假日除外)。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报送州委组织部审核,按程序办理调动相关手续。 四、具体要求 1、本次公开选调的公告通过迪庆日报、迪庆电视台发布。2、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开选调工作的有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对违反规定和纪律要求的,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3、对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组织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对违纪行为,干部、群众可以向州委办公室或州纪委第二纪工委反映。州纪委第二纪工委负责对有关情况进行核实,经调查情况属实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联系人:杨军艳、杨冬梅 报名咨询电话(传真):0887-8223202 举报电话:0887-888609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