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通报巡视组反馈意见整改情况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1-11 09:29:10

根据省委统一部署,2014年4月11日至6月1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迪庆州进行了巡视,并于7月14日反馈了巡视意见。中共迪庆州委认真对照省委巡视组提出的要求及相关具体问题,明确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进度,抓好落实。当前,整改落实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

1、关于“强化各级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整改落实情况:州委常委班子带头履行主体责任,今年以来,州委常委会先后3次听取了州纪委关于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云南省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培训班,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座谈会精神及我州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加强对重大问题、重要工作的研究部署和指导推动。常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精神,深刻剖析一些领导干部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有关内容不清楚、有关要求不落实、有关规定不担当等问题。加强落实主体责任制度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制定出台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迪庆州作风建设问责办法》等规章制度,细化职责内容、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追究,推进主体责任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解决好主体责任“谁来干”、“干什么”、“怎么干”的问题。积极探索主体责任运行机制,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双报告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每年1月底前,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委和纪委报告履行主体责任情况。实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制度,任期内至少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一次。实行廉政谈话制度,党政主要负责同志与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联系部门的负责同志,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一次。

2、关于“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纪委的监督责任,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从严管理、从严教育、从严监督,切实增强责任制的约束力和威慑力。州纪委着眼于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中心任务,突出执纪监督主业,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强化党风政风监督功能,充实办案力量,将原来参与的各种议事协调机构从69个减少到15个,进一步集中精力抓纪律、抓作风、抓办案。创新监督检查方式方法,对专责工作,在牵头抓总中体现作为、落实监督,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和手段,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协同工作,在组织协调中发挥作用、落实监督,监督不替代、协调不越位;对各县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在强化指导中提供支持、落实监督,支持和帮助各级各部门更好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服务和监管部门的工作,在督查问责中形成声势、落实监督,通过实施“监督的再监督”,及时发现各行业主管部门履职履责中存在的问题,促使各部门履行法定职责。规范权力运行,认真贯彻落实《迪庆州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全面督促落实各级“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的规定,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目前已实现州、县两级机关全覆盖。

围绕全州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突出办案重点,加大办案力度,严肃查处钱权交易、与民争利、贪污贿赂类案件。加快推进信访五级联动工作机制平台建设,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和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对全州案件线索进行认真细致的排查梳理。2014年1月至8月,全州共收到信访举报116件(次),初步核实违纪线索64件,立案7件,初核了结30件,正在初核27件。2014年1月至8月,全州共审理审结案件18件,处分违纪人员20 人,给予党纪处分18人,其中:警告 1人,严重警告4 人,撤销党内职务 1人,开除党籍12人;政纪处分8人,其中:警告1人,记过2人,记大过1人,降级1人,撤职1人,开除2人,给予党政纪双重处分7人。省委第八巡视组移交的37件案件线索,已办结4件;按照有关规定,转交上级有关部门3件,正在办理24件,暂存6件。

3、关于“严格执行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违反规定插手工程建设领域处分规定》,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插手工程建设等领域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出台了《迪庆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源头防治具体任务。切实加强国有资产交易管理,进一步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投资、处置等行为,大力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建设,把全州土地使用权、矿业权、政府采购和产权交易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平台交易。继续整治领导干部及其子女、亲属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矿产开发、水利水电开发、土地使用、工程招投标等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制定了州委领导班子成员“三严禁”公开承诺书,公开向社会承诺不插手干预工程建设,规范领导干部用权行为。

4、关于“整治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谋取利益的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有关规定,强化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规范运行;强化对人、财、物等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督促有关部门采取集体研究、专家论证、公开公示等方式,规范干部人事权、审批权、财务权的正确行使。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加强对配偶、子女、亲属以及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和拟提拔人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全州1433名领导干部报告了个人有关事项,其中处级676人。

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方面

5、关于“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决制止形象工程和政绩工程”的整改落实情况:制定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在全州推进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制度,切实纠正单纯以GDP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着力推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实行集中受理、一站式办理,减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对州级各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梳理,今年以来,州一级无新增设行政审批事项。扎实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综合平台建设,以县(开发区)为面、乡(镇)为轴、村组为点,建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广泛覆盖的“州、县、乡、村、组”五级网络为民服务体系。

6、关于“切实精简会议活动,改进文风会风”的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公文处理相关规定,严格减少各类文件数量,严格控制发文范围,确保今年各类文件数量在去年大幅精简的基础上再压缩,没有出现以信笺头、“白头”件等代替“红头”文件的变通做法。严格执行分类管理制度和会议经费预算管理,层层审核、层层把关,充分运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召开会议,截至目前,以州委名义或州委、州政府名义召开的会议与去年相比有所减少,做到了州委领导不出席州直部门召开的会议,州直部门召开的会议不要求县(开发区)领导参加。

7、关于“聚焦‘四风’,认真解决干部作风不实、工作不落实、吃喝玩风等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楼堂馆所建设,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庆典研讨论坛过多和“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成果。集中整治顶风违纪行为,狠刹公款吃喝风、拜年送礼风、滥发钱物风、铺张浪费风、用车攀比风、跑官拉票风等“六股风”。严肃整治“会所中歪风”,全州2689名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全部签订了承诺书。专项清理“吃空饷”人员。上半年,对领取工资未上班、长期请病假、离岗经商办企业、勤工俭学等11类人员进行了专项清理,全州纳入此次全面清理的行政、事业单位近1000个,涉及专项清理核查的对象2.4万多人,共清理出“吃空饷”人员52人,其中9人已返回工作岗位上班,16人已办理正式退休手续,27人已移交各级人社部门正在完善相关辞职、病休或病退、留职创业等相关手续。抓住节假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重点查、随机查、暗访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查处违反规定的各种作风问题。1至8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了15次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干部4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对39名违反上下班纪律的干部进行了政务网实名通报。在全州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开展了所有公务用车张贴统一标识牌工作,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目前全州1393辆公务用车张贴了统一标识。创新教育载体和方式,依托和利用好中共迪庆州委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到基地参观学习,截至目前,共组织3810名党员干部到基地接受教育。


三、选人用人和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

8、关于“全面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的整改落实情况:严格按照“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坚决维护稳定的政治标准,坚持亲民为民利民的群众标准,坚持立足藏区艰苦环境真抓实干的作风标准,坚持不畏艰难敢于碰硬的责任标准,坚持严以律己清廉为公的纪律标准选好用准干部。将“德”作为选配干部的先决条件,尤其对在藏区工作的干部,把是否对党忠诚、可靠,是否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作为衡量和考察干部“德”的重要标准和条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交流力度,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干部,树立重基层、重实绩、重民意的用人导向,坚决纠正干部唯票、唯分、唯GDP、唯年龄的问题,坚决杜绝任人唯亲和山头主义,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9、关于“严肃干部人事和编制纪律”的整改落实情况:各地各单位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的相关规定,按照核定的领导职数、非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在今年内,开展“三超”问题全面排查和专项治理。按照省的部署,对全州各级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配备及编外人员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核查工作。

10、关于“严格规范选拔任用工作”的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程序、严把资格、严肃纪律,突出人岗相适和公信度。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严把推荐提名关、考察识别关、酝酿决定关、公示试用关、任前廉政谈话关,选拔任用工作更加科学规范。坚决执行一标否决制度,对群众公认度不高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以下等次的,有跑官、拉票行为,有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受组织处理或者党政纪处分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实行一票否决,对安全生产、党风廉政、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土地执法、环境保护等方面负有重大责任的,造成不良影响的一票否决。坚持和完善领导班子分析研判制度,利用巡视工作、年度考核、任前公示等成果,加强对领导班子运行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分析评价,全面掌握各级领导班子运行情况和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情况,为选人用人提供可靠依据。改进考察方式,将考察延伸到干部的交际圈、生活圈,力求全面真实,保证考察工作有充足的时间,做到考察程序不完备、考察对象情况了解不清楚的不上会。

11、关于“加大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力度”的整改落实情况:强化对选人用人的监督,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坚决防止和纠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行为。从严执行“十不准”、“十严禁”、“三不得”和“五个一律”,把好干部任用底线。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分级分类对全州所有用人单位进行检查,积极派员参加各级党委(党组)选人用人工作,加大指导和监督力度,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从严查处突击提拔、违规破格提拔等问题,对发生或大面积发生违反组织人事纪律问题的,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的,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12、关于“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整改落实情况:积极推进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的领导班子制度建设,着手修改完善州委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建立州委常委每年向州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制度。凡属州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严格审核州委常委会会议议题,未经分管州委常委研究并形成成熟意见的议题,不提交州委常委会议讨论,无紧急情况不搞“临时动议”。今年以来,共召开常委会6次,以书面形式征求意见35次。结合《迪庆州、县党委领导班子内部制度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狠抓贯彻落实和成果运用,采取定期督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使各级党委内部制度运行科学规范。正着力研究制定《加强迪庆州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的意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抽查各级班子“三重一大”制度执行落实情况。

四、制约发展方面

13、关于“加强国土资源管理”的整改落实情况:召开了全州镇城化工作会议,对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作出了全面部署。规范土地征收审批,对征地补偿标准、社会保障落实等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内容进行审查,强化对本地征收审批权的监管,对不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的一律不批准征地,所有土地征收项目全部纳入建设用地审批系统。规范土地征收实施程序,确保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申诉权和监督权。全面禁止机关事业单位向集体组织买地建盖私人住房,乡(镇)、村、社不得出具任何集体土地买卖证明。整合执法力量,对土地市场全面进行执法监督检查。切实加大土地市场整治工作力度,依据土地卫片执法数据对各级政府进行考核,公开国土违法举报热线12336举报电话,实行动态巡查机制等,规范土地市场。

14、关于“强化项目招投标监管”的整改落实情况:认真落实《迪庆藏族自治州招投标管理办法》,强化对招投标核准和检查,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从源头上规范招投标活动。对房屋建筑、市政公用工程的招投标采取电子评标,降低了工程招投标人为干预因数。

15、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确保‘香格里拉’品牌的可持续开发和永续利用”的整改落实情况: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全州目标督查管理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大力推进“森林迪庆”建设,深入实施退耕还林工程,稳步推进集体林权配套制度改革。加强环境执法监督,依法查处违法排污企业。加大对城市面山、景点景区、公路沿线、草场等区域挖沙、采石、取土的巡查力度。实行工业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将园区总量指标和项目总量作为园区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实施总量控制。对超标严重、环境安全隐患突出的,依法限期整治、责令整改;对偷排直排、非法倾倒危险废弃物的,实行挂牌督办。

16、关于“提高债务风险防控意识”的整改落实情况:着手成立迪庆州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规范政府举债行为,按照《迪庆州政府性债务管理实施细则》,细化政府性债务管理办法。在今年12月底前,开展对全州政府性债务底数全面清理核查。积极与省财政厅、省交通厅等部门对接省统贷统还项目,降低州本级债务风险,争取项目资金,化解项目债务,州本级偿债准备金优先安排因公益性项目形成的到期债务或预期债务,逐步化解到期还本付息债务。建立债务风险监督和预警机制,采取建立赔偿金、向上争取、回收欠款、盘活资产、申请豁免的方式途径筹集还债资金。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我州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联系单位:中共迪庆州委巡视联络办;联系电话:0887—8222031;电子邮箱:dqzjwxsb@163.com。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