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论贯彻落实州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 中共迪庆州委七届七次全会提出,要深入贯彻党中央、省委新时期治藏方略,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坚持“依法治藏”方略,是建设法治迪庆的重要内容,是迪庆团结、和谐、稳定、发展的根本保障,是推动各项工作步入法制化轨道的前提。全州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央提出的“依法治藏”方略上来,牢固树立法治意识,高举法律旗帜,坚持依法办事,扎实推进法治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打牢迪庆长期稳定的法治基础,不断推进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 坚持“依法治藏”方略,必须严格依法行政。要紧密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果,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各种复杂问题的能力和依法行政的水平,坚持用法治的思维和方法克服前进中的困难和挑战,着力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办事,确保政府的各项行为都符合政策、于法有据。 坚持“依法治藏”方略,必须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法律法规培训,教育、引导干部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纪守法,牢固树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执政理念。开展好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进小区、进乡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寺庙活动,增强广大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引导群众学法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不断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知法遵法守法的良好氛围。 坚持“依法治藏”方略,必须坚守法律底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在依法治州进程中,坚守法律底线不能触碰的原则,以法律武器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一切分裂祖国、危害国家安全、破坏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好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确保迪庆持续稳定、长期稳定、全面稳定。 坚持“依法治藏”方略,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更加注重法治在经济管理、社会管理、宗教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多用法治手段,少用行政手段,多以“4+1”的方式方法依法处置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优先、化解为上、源头治理,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增强依法处理的底气。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依法管理社会组织,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全力推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不断加快依法治州进程。 坚持“依法治藏”方略,必须打牢执法能力基础。提高执法能力,是强化队伍建设的基本条件,是执法为民的重要保证。打牢执法能力基础,关键在于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法素质和工作水平,光有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热情和态度还不够,重要的是要有为民办事的真实本领,解决好因能力水平不高而导致执法错误以及伤害人民群众感情等问题。各级党组织切实把提高党员干部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作为重点工作内容,打牢党员干部的执法能力基础,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从而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掌好权、用好权、执好法。(迪庆日报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