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安排,7月17日至 18日,州委常委班子用2天时间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以“反对‘四风’、服务群众”为重点,密切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以整风精神深入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了今后的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为落实好民主生活会提出的整改措施,更好地推动州委常委班子自身建设,推动全州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把迪庆建设成为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近日,州委常委会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中央、省委有关规定,制定了具体的整改方案,现予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一、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高党性修养,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全面加强常委班子思想政治建设 (一)严格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 1、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自觉维护中央、省委权威,坚决做到“四个服从”,始终与党中央、省委保持高度一致,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在各种诱惑面前立场坚定、政治清醒,在关键时刻靠得住、信得过、能放心。 2、严格遵守党章、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决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和省委决定的言论,决不允许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决不允许制造、传播政治谣言、不实信息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做有损团结和谐的事,决不允许个人凌驾于组织之上。 3、坚决维护政治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的约束,州委常委会和班子成员要对遵守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 (二)坚定理想信念 1、常委班子成员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必修课,以先进标杆为镜鉴,继续开展向焦裕禄、杨善洲学习教育活动,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章和党纪国法等专题教育,广泛开展中国梦、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一步坚定全州广大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 2、充实理想信念教育内容,丰富教育形式,拓展教育途径,建立健全教育机制。 (三)加强理论学习 1、州委常委班子及成员要带头坚持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完整准确掌握马克思主义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精神实质,提高运用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正确认识自己、不断改造主观世界的能力。 2、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建立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州委常委班子每季度至少集中学习1次。继续分期分批组织干部轮训,每名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每年要参加1次至少5天的集中轮训,州委常委带头讲课辅导。坚持学用结合,加强对迪庆改革发展稳定重大问题的研究,深入谋划和切实抓好一系列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举措。 (四)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 1、充分发挥州委常委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确保主要精力用于研究解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问题。建立健全州委常委会工作制度和议事规则,建立州委常委每年向州委常委会工作报告制度,严格审核州委常委会议议题,未经分管州委常委研究并形成成熟意见的议题,不提交州委常委会议讨论,无紧急情况不搞“临时动议”。 2、完善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有效机制,规范民主生活会制度、程序和方式,严格执行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规定。构建领导班子成员日常沟通交流平台,班子成员之间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谈心交心活动。 (五)落实抓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 1、进一步完善和加强州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同研究、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2、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总开关”、“牛鼻子”,把党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作为考核重点内容之一。 3、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不断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深入开展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向纪委全会述职述廉工作,强化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管理和监督,制定《进一步加强对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意见》,从源头上防治腐败。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腐败案件,坚决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以惩治腐败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4、严格遵守中央、省委和州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各项规定,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落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制定领导干部外出报备具体规定。 5、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制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责任追究办法及反对“四风”问题有关制度规定。通过明查暗访等形式,不定期公开曝光典型案例,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行为。 二、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不以GDP论英雄,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提高抓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水平 (一)树立正确的政绩观 1、完善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GDP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率、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新增债务等指标的权重,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社会保障、人民健康、宗教有序、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等工作。 2、充分考虑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实际情况,坚持分类指导、分类考核,建立健全各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评价指标体系,鼓励社会把更多的资源配置到转方式调结构上来,引导各级干部把中央、省委要求和自身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做好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 3、整治“形象工程”、“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坚决叫停违背科学发展、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的行为。采取切实措施,纠正有的地方执行政策搞变通、统计数据不实、项目难落地等问题。 4、提前谋划“十三五”规划。着力保持发展的连续性,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认真贯彻“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后调整完善的目标任务,提前谋划“十三五”规划。 5、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毫不动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不失时机地推动我州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及党的制度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在改革中推进发展、促进稳定。 (二)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1、各级各部门要建立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切实做到不简化手续、不减少程序、不随意决策。涉及各族群众的重大决策事项,坚持协商在前原则,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进行经济、社会、环境、稳定等方面的风险评估。 2、推进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依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完善党务、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3、对决策失误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决策者的相关责任,并实行终身追究。 (三)狠抓各项工作落实 1、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州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实施问责,确保中央、省委和州委政令畅通。凡是中央、省委和州委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部列入州委、州政府重大督查事项和年度目标督查管理工作中,强化跟踪问效,实施绩效考核量化。 2、健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对每年全委会、常委会工作要点进行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形成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每年年底,常委会听取重点工作落实情况汇报。建立健全常委经常性督查机制,由常委牵头对重大战略、重点工程、重要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督导,确保决策部署和政策落地。 3、对落实不到位、执行不力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宗旨意识,密切联系群众,切实保障和维护群众利益,着力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一)建立完善直接联系服务群众制度 1、坚持干部直接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不断完善经常性的联系乡(镇)、重点寺院制度和领导干部总结报告联系群众情况、改进作风情况和解决问题情况的具体规定,并将工作情况写进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2、创新群众工作方法,拓展群众工作渠道,创新群众工作平台,不断提升群众工作能力。深入总结历年“千促”的经验做法,将“千促”活动作为联系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推进社管综治平台建设。 3、在规划编制、城镇改造、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问题上,充分尊重群众意见,防止出现大规模群众上访和群众性事件。严格控制耕地占用,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以各县县城为重点,开展土地市场、城市面山、环境卫生等综合整治。 4、建立健全民意表达渠道、群众智慧集纳、反馈机制和渠道。 5、切实维护群众利益,坚决查处和纠正征地拆迁、涉农利益、涉法涉诉、安全生产、食品药品、环境保护、医疗卫生、行政干预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1、州委常委班子成员带头蹲点驻村,带头深入基层,到困难乡(镇)、社区、企业和问题最多、情况最复杂的地方调查研究,每年下基层调研时间不少于1个月,并及时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针对性建议的调研报告,重要意见建议及时报州委、州政府决策参考。 2、改变调研方式,大力推行随机研调制度。 3、统筹安排调研,建立调研报告制度。下基层调研之前,向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同志报告,所在部门分别向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备案,避免集中或轮番到一个地区、一条线路、一个点上调研。 4、下基层调研做到轻车简从、不作事先安排、不搞层层陪同,到农村调研一律在乡(镇)食堂或农户家就餐,并按规定自觉交纳伙食费,以良好的作风取信于民。 (三)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1、扎实推进“8·28”、“8·3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2、扎实推进“1·11”独克宗古城火灾灾后恢复重建工程。 3、巩固集中办学成果,稳妥推进“乡(镇)办小学、村办学前班”工作。 4、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建设,提高城乡文明程度。 5、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施乡、村、社区医技人员培养计划。 6、全面开展山区农村“五小水利”建设,解决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7、全面实施农村道路硬化工程,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建设美丽乡村。 8、妥善解决2000年一次性解聘原村干部等有关人员的历史遗留问题。 四、着力整治“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聚合厉行节约的正能量 (一)加强对干部的选拔任用教育管理 1、积极稳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培养选拔任用年轻干部、党外干部、妇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机制,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加大干部跨条块领域交流力度,有计划地安排干部到艰苦岗位、基层单位经受多岗位、长时间的锻炼。 2、健全干部经常性监督管理机制,清理干部管理权限宽泛问题。切实加强和改进后备干部工作,实行动态管理、优胜劣汰。研究加强干部监督管理的办法,每年对州直单位和各县领导班子情况进行一次分析研判,重点加强对有矛盾、不团结的领导班子的监督。 3、严明组织人事纪律,狠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不正之风,各县每年开展一次干部选拔任用自查,上级组织部门每2年开展一次检查,严肃查处涉及选人用人方面的违纪违法案件,并实行责任倒查,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4、着力实施人才兴州战略,健全引进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加快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 (二)集中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1、减少会议数量,严格会议程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会议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务实管用、便于操作的会议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加人员规模,减少出席会议领导人数,加强会议经费管理。简化会议安排,领导同志讲话一般不超过60分钟,提倡讲短话、讲实在话、讲具体工作。制定年度会议计划,各部门召开本系统全州性工作会议每年不得超过1次。 2、注重文件实效,严控发文规格数量。严格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党政机关公文处理规定,没有实质性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一律不发。以州委名义或州委、州政府名义联合发出的文件每年一般不超过15个;以州委办公室名义或州委办公室、州政府办公室名义联合印发的文件,每年一般不超过40个。严控文件篇幅,除重大工作部署性文件外,每个文件不超过6000字。 3、严格新闻报道和文稿发布。州级领导出席一般性会议和活动不作报道,进一步压缩数量、字数和时长。州级领导给部门、地方的指示、批示等不作报道。除州委、州政府统一安排外,州级领导个人不得担任书刊、影视片和其他音像制品的主编、编委、顾问等职务;未经批准,不得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4、清理规范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和表彰活动。全面清理州本级和州直部门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和表彰项目,能合并的坚决合并,没有法律和政策依据的坚决撤销,未经批准的坚决停止,确保精简50%以上。对全州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和表彰项目及活动实行总量控制,严格州级表彰奖励标准和经费管理。对现有“一票否决”考核项目进行清理,纠正“一票否决”过多过滥问题。 5、以暗访、查处、通报、政风行风评议热线为抓手,在全州范围内开展治理庸、懒、散专项行动,坚决纠正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吃拿卡要、滥用职权、暗箱操作、权力寻租等问题。建立健全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以及执法监管部门和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履职尽责的相关制度规定。制定出台建立健全防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长效机制的意见。 6、在优化发展环境方面下重手、出重拳。突出监督检查重点,在“三难”问题上,突出“事难办”,重点整治在行政服务方面的吃拿卡要问题,行政审批方面无法律依据的审批事项、乱设前置条件、乱收费等问题。加快各级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凡能进厅办理的事项一律进厅,实行集中受理、一站式办理。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程序,减化审批流程,加快审批速度,提高审批效率。 7、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美丽迪庆”行动。按照“整治、规范、提高”的工作思路和步骤,对我州城乡公共功能、社会治安、旅游环境、市容市貌、交通秩序、生态环境、路域环境、城市园林环境、寺院环境、政务环境、群众文明素质等方面开展综合整治,切实改善迪庆发展、旅游、人居“三大环境”,使迪庆城乡环境面貌发生根本性变化,城乡管理水平达到全国藏区前例。 8、规范“三公”经费管理。压缩和规范“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经费、公务用车购置及维护经费和因公出国(境)经费增幅下降。完善因公出国(境)管理制度,州委书记、州长出国(境)每年不超过1次;其他州级领导同志1个任期内出国(境)不超过2次,或2年内出国(境)不超过1次。开展“三公”经费使用情况全面检查,加强公务支出公款消费审计监督,严格审批程序。完善控制“三公”经费预算管理和公开制度,明确公示的内容、时限、范围和相关要求。完善公务接待实施细则和标准,厉行节约。坚决制止用公款变相旅游、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等问题。 9、切实规范公务接待。建立健全公务接待集中管理、接待单位审批控制、公务接待清单等制度。严格审批管理和接待标准,不得接待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严禁私客公待,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坚决查处公务接待违法违规行为。 10、加大对公务用车使用的监督管理。继续清理超编超标配车、违规换车和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务用车以及公车私用、违规使用军车警车牌照等行为。严禁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加强对公车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和执行公车标识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全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11、规范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办公用房。巩固前一阶段清理成果,认真做好下一阶段的清理工作,严肃纠正存在问题。对清理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12、规范领导干部生活待遇,严格执行中央、省委关于领导干部医疗、秘书配备等方面待遇的规定和要求,严禁超标准、超规格要求或提高待遇。 13、严格规范职务消费,加强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进一步细化具体标准,规范职务消费行为。 14、厉行勤俭节约。制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的具体实施办法,对全州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差旅费、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资源节约等方面作出全面规范。 15、加大反对“四风”监督检查力度。州委常委班子要加强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州委实施办法情况的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活动。严格执行《迪庆州加强作风建设问责办法》,对“四风”方面存在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教育提醒,对犯有错误的进行督办整改,对问题较多、群众反映突出又拒不整改的,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顶风违纪违规问题,坚决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典型案件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曝光。 五、切实加强建章立制,建立健全完善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规矩意识,抓好建章立制 按照体现群众意愿、体现改进作风、体现提高效率、体现工作规律的要求,强化规矩意识,结合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抓紧建立健全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各项规章制度。一是反对形式主义方面,建立3项: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和考评制度,完善规范各类会议、文件、简报、评比达标表彰等方面的制度规定,完善随机调研制度。二是反对官僚主义方面,建立2项:完善到基层自带行李、自觉交纳伙食费、真正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的相关制度规定,纪检监督机关对民生资金监督检查的规定。三是反对享乐主义方面,建立5项:建立健全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工作生活待遇制度,完善党政机关公务接待制度等具体实施细则,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境)管理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有企业负责人职务消费管理实施办法。四是反对奢靡之风方面,建立8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意见,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楼堂馆所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反对食品浪费的规定,财政公开制度,州委、州政府重要会议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审计的实施意见,州级机关培训费管理规定,临时出国人员经费开支标准和管理暂行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