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规兼职明令禁止,但依规兼职的允许 对于领导干部兼职问题,党纪国法有着一系列规范。 《公务员法》第102条明文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七条规定,有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有其他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行为之一的,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明令禁止: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社会团体等单位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接受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聘任,或者个人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第五条和第六条分别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未经批准兼任本企业所出资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介机构的领导职务,或者经批准兼职的,擅自领取薪酬及其他收入;离职或者退休后三年内,在与原任职企业有业务关系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担任职务、投资入股,或者在上述企业或者机构从事、代理与原任职企业经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 结合已有的法律规定,中组部去年年底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重申: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三年内,不得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企业兼职(任职),也不得从事与原任职务管辖业务相关的营利性活动。 事实上,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协会等兼职并非一概不允许,中组部一名负责人介绍,党政领导干部退(离)休后到本人原任职务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以外的企业兼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或外部董事,或者经过三年的“冷冻期”后,到相关企业担任独立董事、独立监事或外部董事,只要不取酬且符合规定,是可以的。 各地积极规范清理,应注重查处 “违规兼职问题,有的是取酬了,有的未经组织批准进行兼职,无论是哪一种,都违反了纪律,存在权力寻租的隐患,容易滋生腐败。”天津市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王冰说。 因此,各地都广泛开展了清理规范活动。 天津市自今年5月20日起,分“双向清理、摸清底数,对照检查、整改清退,查遗补漏、重点核查,全面总结、逐级报告”4个阶段开展集中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所有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中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内设机构领导人员以及未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人员,包括在职的和辞去公职者退(离)休不满三年的领导干部,全部填报《领导干部兼职(任职)情况汇总表》,形成数据库。针对各单位在开展清理工作中遇到的政策方面的问题,专门下发答复意见,明确政策界限。目前全市已排查出5881人,清退违规兼职取酬人民币5308万余元,所有违规兼职者将全部清退,合规兼职者将重新递交申请。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关于重申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人员不得在行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兼职的通知》。各地法院积极开展排查清理,共排查出兼职人员31人,目前均已办理相应手续。许多法院还建立了兼职行为定期零报告制度,定期开展清理工作,防止违规兼职情况再次出现。 教育部党组9月制定印发了《高等学校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深入解决“四风”突出问题有关规定》,要求领导干部不得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和领取薪酬,在社会团体中兼职不得超过2个,兼职活动时间每年不超过25天,兼职不得取酬,在社会兼职情况要在学校网站向社会公开。 江苏省排查出5374人,4726人退出;山东摸排出7640人,已清理规范6038人;山西共清理在社团兼职的在职处级以上领导500多人…… 尽管中央三令五申,制度红线也已早设,但违规兼职行为仍然屡禁不止。惩处不严是领导干部敢于肆无忌惮违纪违规的原因之一。 “清理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触及到一些领导干部的切身利益,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缴卫一语中的,“一些兼职取酬的领导干部竟然存在‘宁愿背处分,也不愿把取得的酬劳退出’的思想。” 对于这种要“票子”不要党性的干部,高频曝光、高悬利剑方能令其脸红、促其收手。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不久前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中,就有一起因违规兼职取酬被查案件:河北省霸州市信安镇信访办干部郭志刚,因违规兼职取酬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天津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臧献甫对天津的清理工作提出要求,对不如实登记、弄虚作假、拒不整改清退的,一经查实,按顶风违纪论处,从重从严处理;对集中清理工作要求落实不力、执行不到位,搞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一经查实,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天津的态度具有一定代表性。 诸多专家也呼吁,对已查出的大规模违规兼职问题,不能简单“一辞了之”,需要对违规兼职者一查到底,对已有腐败形成“追缴”;对一些不留弹性的限制与回避条款要坚决执行到位。(新华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