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王瑄怡) 记者从州人民政府了解到,为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传统美德,体现党和政府及社会对老年人的关怀,让老年人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云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我州制定了《迪庆州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交车实施办法》(以下称《办法》),《办法》从10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凡具有我州行政区域常住户口,年满60周岁以上的公民,持《云南省老年优待证》或《离休证》可免费乘坐全州范围内城市公交车。未办理老年优待证的老年人可携带本人身份证和1寸照片1张到户口所在地县民政局老龄办免费办理。目前具备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乘车服务的是维西县保和镇和香格里拉县建塘镇城市公交企业。 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市内公交车的车费采取政府补偿50%、公交公司承担50%的方式,实行补贴机制。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3年内,州人民政府每年对全州为老年人提供免费乘车服务的公交企业给予专项资金补贴53.82万元,政府补助列入州财政预算。今后如因价格上涨、线路增加、车辆增加等原因确需调整财政补贴资金额度的,公交运输企业提前3个月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申请,并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老龄办、财政等部门参与,对老年人免费乘车情况进行调查测算,提出新的资金补贴方案,报州政府研究确定。 另外,为确保老年人权益得到保障,公交公司每年需按每辆车座位数为老年人购买乘车意外伤害保险,每座保险金额标准为20000元。保费由州政府和公交公司各承担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