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就在艰苦边远地区适当降低公务员进入“门槛”的要求提出具体措施。 《意见》明确了降低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的办法,提出适当降低招考职位学历要求、放宽招考专业限制、适当调整报考职位年龄条件等6条措施,并对西藏和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以及新疆南疆地区县乡机关招考公务员给予进一步政策倾斜。同时对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最低服务年限、上级机关不得借调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此外,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努力解决好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使他们热爱基层、扎根基层,安心本职工作。 《意见》还指出,要坚持依法考录,坚持“凡进必考”,严格控制降低进入门槛政策的适用范围,不得简化考录程序;加强对考生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的考察,严禁针对特定人员设置与履职无关的资格条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人员等。 如何让基层公务员保“质” 适当降低门槛,是为了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荒的问题。然而,解决了“量”的问题后,“质”是否会下降? 中国人事科学研究院原院长、研究员吴江说,质量和素质是相对岗位适应性来讲的。“降低门槛不等于没有门槛”,新规坚持了公务员法的规定和“凡进必考”原则,只是使考录政策更加科学灵活地适应实际需要。同时,降低基层公务员进入门槛的方式,客观上增加了考生进入公职领域的机会,既是务实的选择,也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公平正义。 如何防止“萝卜招考”现象 近年来,个别地方出现了事业单位招聘中因人设岗的所谓“萝卜招聘”、“内部招聘”,引起社会强烈不满。 全国政协委员迟福林曾指出,导致“萝卜招聘”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监督缺位导致招录、选拔人员与参考人员形成利益集团,破坏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人事制度。 吴江说,防止这种现象的出现,从中央到地方要进一步强化监督,一方面要放开对基层的束缚,另一方面要做好监督,才能让这项制度真正落在实处,让人民群众真正满意。 如何解决基层公务员“留不住” 基层留不住人的问题,在全国不少边远地区都存在。 为此,《意见》也作出了一些“硬性”规定,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在此期间不得转任交流到上级机关等。吴江认为,这都是在稳定队伍方面采取的措施,既然降低门槛了就要有服务年限,否则就难以达到留住人的目的。 他还强调了“待遇留人”的方式,如有些地方尝试将基层公务员的职级职务分开,提供晋升空间,特别是进一步拓宽待遇和职级挂钩,让长期在基层工作的人员有盼头。(春城晚报 综合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