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点提示 11大重点 1、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健全“三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建立健全涉农保险制度,完善粮食直补政策,拓宽“三农”资金投入渠道,开展涉农资金整合试点。 2、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集体土地、农村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慎重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建立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3、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和引导农民合作社承接财政支农项目,加快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创新科技兴农机制,深化农垦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实施农业走出去战略。 4、深化林业改革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抓好林木采伐管理改革试点,推进森林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推进国有林和国有林场改革试点,完善陡坡地生态治理政策。 5、深化水利改革 加快推进水价改革,深化水利投融资、水资源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市场化的水利管理模式,推进水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6、深化农村流通和信息体系改革 加强农村流通市场建设,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推进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 7、完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 创新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机制,建立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机制,创新扶贫开发工作考核机制,完善社会参与扶贫开发机制。 8、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建立健全城乡教育服务、医疗服务、文化体育服务和社会保障均等化制度,健全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9、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方式,加快推进“三农”金融服务改革创新试点,培育发展“三农”资本市场,探索建立财政、银行、保险联动机制。 10、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开展村庄人居环境整治,扩大统筹城乡发展试点,建立健全维护农民工权益机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开展扩权强镇试点。 11、改善乡村治理机制 加强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健全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和基层民主制度,创新基层管理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