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通讯员 王铁正) 为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如期完成年度立法项目《迪庆藏族自治州水资源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各项前期工作,8月11日至19日,州人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深入三县及部分乡镇、与水资源开发管理保护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立法调研工作。 期间,调研组分别深入三县及虎跳峡、塔城、羊拉、东旺等9个乡镇调研,召开座谈会,征求乡镇各部门负责人、专家学者对水资源立法及《条例》(草案)文本的意见建议;实地查看了冲江河、柯公河、禹功河等水电站及水电开发企业,详细了解水电企业开发利用水资源、交纳水资源费、水电站下游生态流量、水电开发对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用水影响等情况;实地查看了冲江河、腊普河、永春河等河流采挖砂石、围垦河道、占用河道修建构筑物情况,深入维西犁地坪水库、桑拿水库、龙潭河、奶子河、纳赤河、金江镇龙潭等水源地,详细了解了三县及城镇供排水及水源地保护情况;到羊拉铜矿、雪鸡坪铜矿、神川矿业等矿山开发企业尾矿库及选矿厂,详细了解矿山企业探、采矿取水、用水、排污及对水环境安全影响的情况。共征求到对水资源立法意见建议15条,收集对《条例》(草案)文本具体修改意见25条,深入了解了基层群众、企业以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资源立法的期盼,充分调查了目前我州水资源开发保护管理现状、存在的矛盾和主要问题,广泛集中了群众智慧,梳理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掌握了各地各部门在水资源管理过程中积累的先进经验。 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嘎带队,州政府法制办、州水务局、州人大常委会民宗工委相关人员参加调研。8月20日上午,白嘎主持召开调研组意见汇总会。会上,调研组成员全面梳理了调研发现的水资源管理保护方面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及各地各部门对《条例》(草案)文本的具体修改意见,会商了条例文本修改方案,对《条例》(草案)文本进行了逐条修改完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