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马建军) 在矿业资源开发过程中,德钦县始终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和开发中保护的原则,着力解决片面发展、盲目发展、不重视质量和效益、不重视节能减排、忽视社会发展资源环境代价问题,确保了资源得到开发、生态得到保护。 该县制定矿业资源开发总体思路、矿业布局、生态环保、开发利用措施,根据生态环境情况,明确可开采区、限采区和禁采区。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矿业资源开采审批的重要内容,严格审查新建、改建、扩建的矿山企业生态环境保护、恢复与治理规划方案,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建立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用于生态环境恢复与治理,促进矿业资源开发利用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同时,加大矿业开发规划、环境影响评估执行情况督促检查,落实矿业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责任义务,严厉打击私挖乱采等不法行为。 据了解,该县建立健全采矿企业准入制度,规定凡到该县申请探矿权、采矿权进行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的法人,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资金、技术条件。规定还要求,在德钦县注册设立公司(分公司)的,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已登记勘查项目的监督和检查,搞好协调服务,切实维护探矿权人的合法权益。一旦发现持勘查许可证采矿、不按期施工或者未完成最低勘查投入、非法转让探矿权等违法行为的,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法处罚;拒不改正的,依法吊销勘查许可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