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余丽芹) 为鼓励更多优秀青年加入运动员队伍,我州结合实际,出台《迪庆州优秀运动员升学就业暂行办法》,在相关运动项目中获奖的青少年运动员初中升高中、中专,青年运动员参加州内事业单位考试时给予适当加分,保障优秀青年运动员升学就业。 代表我州参加云南省年度比赛的优秀运动员,获比赛单项前八名、集体项目前八名以上的队员,州内初中升高中、中专时,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的50%,按志愿给予录取州内高中、中专就读;获迪庆州运会比赛单项前三名,集体项目前四名以上的运动员考试达到录取分数线的60%,按志愿给予录取州内高中、中专就读;升州外大中专院校的,按国家、省和我州现行有关政策享受相应照顾。 代表我州参加云南省运会的优秀运动员,年龄在18至35周岁之间、具有中专及其以上学历的,获得云南省运会单项、集体项目(篮、排、足大三球)及小团体第一名成绩的运动员,给予指令性安置到事业单位就业;获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集体项目(篮、排、足大三球)及小团体第二名的运动员,参加全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笔试成绩加20分(含代表迪庆参赛并取得国家一级运动员证书者);获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单项、集体项目(篮、排、足大三球)或小团体第三名的运动员,参加全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笔试成绩加15分;获得云南省运会青少年组集体项目(篮、排、足大三球)第四名的运动员参加全州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笔试成绩加10分(含代表迪庆州参赛并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书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