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三权”激发群众参与积极性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7-16 09:01:15

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直接载体,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群众关联度高,必须落实群众的说话权、监督权、评判权,激发群众的参与积极性,教育实践活动才能取得更大的实效。

落实群众的说话权。必须广开言路,畅通群众的建议渠道,让群众多提意见、多想办法、多谋对策。在活动的各个阶段、各个环节,都要注重畅通群众的建议渠道,方便群众说、鼓励群众说。

落实群众的监督权。通过设立举报箱、电子信箱、监督电话,召开专题会议,建立领导联系群众工作日等形式扩展群众的监督方式,切实让群众监督与其他监督一并发挥作用,解决看得不够清、查得不够实的问题,从而促使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落实群众的评判权。活动的虚与实、措施的硬与软、效果的好与差,群众感受最直接,评价也最客观。我们要始终坚持发展思路经群众认可、班子队伍让群众测评、热点问题与群众见面、整改措施由群众检验,请群众当评委、做评判。(雷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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