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人民法院为进一步加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形成一把手靠前指挥、班子成员齐抓共管格局,不断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牢筑廉政“防火墙”,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着力防止腐败,让全院干警把好廉洁关筑牢廉政“防腐墙”。 完善监督制约体系,构筑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防线。该院严格执行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四个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建立健全院机关管理制度。落实中院《关于实施廉政保证金制度加强法院机关工作纪律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推行廉政监督员制度,对机关作风建设、机关管理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特别是对会议纪律、考勤纪律、车辆管理、会议培训、惩戒细则等各项工作更加具体化,更具有可操作性。把对案件的监督和对人的监督有机结合,使监督关口前移,改变以前的以事后监督为主为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并重。 巩固和完善廉政保证金制度,加大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在2012年在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的基础上,该院继续推行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制度,完善了各个部门的内部职权运行程序。针对不同部门和法官职业特点,查找出了多个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多种廉政风险防控管理措施。运用本人自查、部门领导代查、分管领导把关、院长审定的方式,建立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体系。 该院在深化作风建设,整治“四风”过程中,紧紧抓住改进司法作风不放松,继续巩固2013年“作风改进年”活动成果,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及2014年确定了“素质提升年”和“良知道德公正廉洁”专项教育活动的廉政工作计划,以加强法官职业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共产主义的理想信念和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深刻认识改进司法作风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广大干警拒腐防变的能力。抓好“三公”经费、会议经费等预算管理,细化并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的具体标准,严格财务报销审批程序,完善会议管理制度,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及规模,严禁到风景名胜区召开会议。严肃查处利用婚丧嫁娶、工作调动、乔迁新居、生病住院等名义收受礼品礼金行为:要强化车辆运行监控,落实节假日封车制度,严禁公车私用、警车滥用。认真落实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兼职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法院干警兼职取酬及法院干警离职退休后的从业行为,坚决纠正法院干警违规从事经商营利活动等突出问题。针对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和顽症痼疾,坚决整治“冷硬横推”、“吃拿卡要”等损害案件当事人切身利益的行为出“重拳”坚决给予打击。 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的工作原则,各庭、室、局、队严格审核和处置干警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严肃查办贪污受贿、权钱交易、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和审判执行人员徇私舞弊、枉法裁判、以案谋私的案件,对利用审判权、执行权办理“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坚决查办。对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一律先予免职,并追究党纪政纪和法律责任。规范举报受理、线索核实工作流程,明确对举报线索初核、立案、暂存、留存、了结的处置标准和程序,建立对重要举报信息的跟踪督办机制,实现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受理核查工作的实时监督指导。(解大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