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江初) 近日,德钦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厉行节约,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通知》指出,所谓的“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加强“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规范政府财政预算、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的客观要求,是建设效能型、服务型和创新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州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及会议精神的必要保证。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大力弘扬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大力压缩行政经费支出,完善制度、强化措施、加强监管,切实做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管理工作。 《通知》强调,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厉行勤俭节约、防止铺张浪费的原则,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总额在全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总额中的规模和比例。各乡镇、各部门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必须比上年“三公”经费结算数下降5%以上。要全面推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和决算公示公开制度,定期不定期接受各种监督。要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不得挤占挪用工资福利、对个人或家庭的补助及项目建设资金等经费用于“三公”支出,不得转嫁“三公”经费支出。要从严控制会议经费、楼堂馆所维修等一般性支出,大力压缩行政公务成本。 《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对照检查以往年度在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细化控制措施,严格控制相关支出。财政部门要强化预算约束,除突发性、灾害性、临时性等增支项目外,努力减少预算追加,切实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同时要严格预算执行,切实按时间进度拨付经费,督促乡镇、部门按预算使用经费。监察、审计等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和本《通知》要求的,要予以通报批评,问题严重的,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分别追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办人等相关人员责任。 香格里拉网快讯 近日,德钦县委、县政府办公室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的通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全年“三公”经费支出必须比上年“三公”经费结算数下降5%以上,全面推行“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和决算公示公开制度,定期不定期接受各种监督,厉行节约,营造勤俭节约的良好风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