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杨云萍) 香格里拉县公安局以“完善制度,厉行节约;高度重视,规范支出;狠抓监督,强力执行”等举措,严控“三公经费”,努力打造节约型机关。 完善制度,厉行节约。该局从狠抓制度建设入手,在制度上对“三公”经费使用予以明确并加以细化,出台了《香格里拉县公安局财务管理规范》,进一步严格公务接待纪律,严格控制陪同人员,降低就餐标准,并严禁安排高档烟酒;进一步严格控制行政办公经费,对办公用品进行计划限额采购;进一步严格差旅费管理,严格执行出差、报销审批制度,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进一步严格公务车辆管理,公务车辆配备严格实行定编管理,公务车辆使用管理实行专卡加油、定点保险、维修,车辆使用由办公室专人负责,车辆维修实行派单制,鼓励拼车出行,严禁公车私用。 高度重视,规范支出。所有费用的支出,必须严格履行层层审批,先批后支,未经事先批准的开支,不得报销。对经费的审批权,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下的专人管理制度,严格一支笔审批,大额支出必须经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要求票据开具的内容要完整明确,凡是办公用品等笼统项目的票据应当附清单,清单上印章、金额应与发票印章、金额一致,同时严查娱乐业、洗浴中心等场所的发票。 狠抓监督,强力执行。配合纪检监察部门加强“三公”经费监督。加强与纪检监察室部门沟通配合,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落实各项财务制度。自觉接受纪检和审计部门对“三公”经费的监督,推动廉洁透明公安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