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西县推进依法治县进程纪实 ●杨洪程 平安是福,和谐即美。顺应维西15万各族人民盼平安、求和美的愿景,感应时代前进脉搏,维西县委、县政府以人为本,实施“和谐安县”战略,加快普法工作和依法治县进程,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美丽新维西,推动维西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 法制阳光普照“三江腹地”,学法知法守法在维西蔚然成风,法制维西建设的成绩单让人民满意:2013年3月,维西县荣膺“云南省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和云南省平安县荣誉。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2011年11月,维西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维西县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六个五年规划》《维西傈僳族自治县依法治县第四个五年规划》,作出了在全县开展“四五”依法治县和“六五”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决议,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依法治县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乡镇、各部门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形成依法治县工作有领导分管、有办事机构、有专人负责、有工作制度的工作格局,为依法治县和普法工作扎实推进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法律九进”: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维西县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目标,创新工作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普法工作。制定了机关、社区、乡村、学校、企业、单位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并在“六进”基础上增加法律进集市、工地、寺庙活动,掀起了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高潮。 创新普法形式,注重实效,寓教于乐,普及法律知识。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深入持久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影视、报刊、宣传栏、法制文艺、演讲比赛、法律知识竞赛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持之以恒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据统计,2011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和民间群众文艺团体、学校等先后组织法制文艺演出20余场次,编排了《浪子回头金不换》《感谢》《法在我心中》《农村普法歌》《普法三字经》等法制文艺节目10多个,观众达6万余人次。 哪里矛盾纠纷多,哪里就有司法干部的身影。组建法制工作组,深入到重点工程建设、移民生产生活、国企改制、市镇拆迁、土地征用、山林土地纠纷、劳资纠纷、医疗纠纷等矛盾纠纷易发多发地方和单位,开展工作。大力开展“法制走边关”活动,深化边疆民族地区普法工作,根据群众的法律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民族干部宣讲法治、用民族语言传播法治、用民族文字诠释法治、用民族文化体现传播法治、用民族节庆展示法治、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加听得明、看得懂、学得会、记得住、用得上。 扩大基层民主 加快法治进程 维西县大力推行领导干部问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实行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建设阳光政府,加快依法治县进程,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学法用法,带头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前进行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加强重大行政审批行为管理,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升。 扎实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实现了县、乡政务服务工作全覆盖,建立完善了行政决策机制,实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积极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实行行政执法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加强了行政执法准入管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四项制度的贯彻实施,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认真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全县82个村(社区)委会民主决策制度健全,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委会工作制度”,探索试行了“村财民理乡监管”民主管理模式。全县共有79个村、3个社区开展了“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有1个村被命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有1个社区被命名表彰为省级“民主法治社区”。加强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大多数国有企业、国有控股企业和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基本形成了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由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厂务公开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共同构成的民主参与、民主监督和民主管理的职工民主管理体系。 在调解中普及法律,在普法中化解矛盾。2011年4月,出台了《维西县贯彻落实〈人民调解法〉推动大调解工作格局实施方案(试行)》,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政策和大力支持下,调动了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强化了法制培训教育工作,拓宽宣传渠道,做到事前讲法,事中明法,事后析法,把调解的过程变为群众学法的过程,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中的作用,整合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功能,依法及时合理的解决群众的切身利益,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群体性事件。 促进司法公正,彰显公平正义。该县政法机关围绕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这一主题,扎实推进三项重点工作,解决了一大批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问题,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从整体上提升了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水平。形成了以政府为主、专职法律援助人员为主体、律师和基层法律援助工作者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法律服务工作格局。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企业法律顾问等法律服务机构积极开展为民便民服务。2011年以来,县、乡两级法律援助机构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382件,受援人数576人,接待来电、来信、来访2735人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