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单独两孩”政策草案昨分组审议 “我赞成!”呼声很高 同时建议“一并取消4年间隔” 昨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关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决定(草案)》,“我同意!”成了各组审议中发出的最强音。同意之余,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还提议:“请放开4年间隔”。今日,省人大常委会将表决。 讨论 你同意 “单独两孩”吗? 分组审议中,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畅所欲言,发表了自己的观点。陈觉民委员表示,错过本次常委会就要等到今年5月,云南是最应该、最迫切启动“单独两孩”的省份,这项工作不能再滞后于全国了。 “不要再等了,我赞成实施‘单独两孩’!”紧接着,杨灿章委员抢过话头,云南不是北京、上海、四川这些人口大省,而是少数民族最多、少数民族人数第二的地方,出台“单独两孩”不能再等了。 尽管我省已经紧锣密鼓筹备“单独两孩”的工作,但刘子杨委员仍认为,这个《决定(草案)》来得还是晚了些,对云南省而言,这个政策是比较迫切的,好多省市都出来了,云南的步伐还要加快一点。尤其云南是边疆民族山区贫困省份,在制定政策的时候,应该考虑云南的地方特点。 热议 “4年间隔”能否一并取消? 同意“单独两孩”,可与一孩要间隔多长时间才能生二孩呢?《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符合再生育规定的,生育间隔时间应当在4周年以上。需要缩短生育间隔时间的,经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生育间隔时间可以缩短至3周年。于是,“4年生育间隔期”成了常委会组成人员们讨论最激烈的部分,有常委会组成人员建议,“4年生育间隔期”应该尽快取消。 对于这个观点,赵新黔委员做了进一步解释。“现在许多人都是晚婚晚育,对女方来说,一旦有间隔时间的规定,就有可能影响生育质量。”赵新黔说,截至目前,已有9个省出台了“单独两孩”政策,重庆市也从3月开始执行,但重庆市有个要求,根据女方的年龄来要求生二孩的间隔时间。要想生育优质的小孩,也需要有年轻的身体,因此建议取消“单独两孩”的间隔时间,尤其是对晚育女方而言。 “有间隔就有审批权限,如果没有间隔,就要取消这个审批权限。”对此观点,江普生委员从另一层面表达了声音,他担心有些部门并不愿意放手这项审批权,他认为,实施“单独两孩”应该与取消4年间隔捆绑在一起执行。 面对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建议,陈觉民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他认为,在修改《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工作中,我省可以分两步走,第一步先实施“单独两孩”,第二步再放开生育间隔。与此同时,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保建也表示,可在下一步修改条例时考虑取消间隔期。 追问 “大门”打开人口会激增吗? 26日,云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陈云生在对《关于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以生育两个孩子的决定(草案)》进行说明时表示,我省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不影响我省总体人口控制目标的实现。因为我省农业人口普遍执行的是两孩生育政策,“单独两孩”政策的实施,主要涉及的是非农业人口。据2013年统计(按户口属性)数据,全省非农业人口为777.6万人,占全省总人口4687万人的16.59%,启动“单独两孩”政策,全省政策生育水平可能由原来的1.86(每对夫妻终身平均生育的子女数,下同)提高到1.91,生育率可能比现行生育政策提高0.05,即每年出生人数将比现行生育政策多1.6万人,出生率上升0.34个千分点,对云南省未来人口发展的影响不大。 据统计和典型调查测算,全省妇女年龄在49岁以内,且孩子年龄在14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家庭有110万,其中女方年龄在35岁以内,且已生育了一个孩子的家庭约有30万,这部分将是实施“单独两孩”政策后再生育的重点人群,在“单独两孩”政策实施的最初5年,全省可能出现一次集中生育现象,集中生育最为突出的时段预测在2016年。 对此,康仲明委员表示,现在的情况是,有条件养育的人不想生,没有条件养育的却超生,仅仅生娃娃不是问题,但养育好一个娃娃的成本是很高的,如果放纵没有条件养育的人群超生,那么今后的人口素质是提高还是降低很难说,因此建议在制定政策时切实研究这个问题。(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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