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续举办“中国梦·云南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的启事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3-07 10:56:59

为扩大我省“中国梦·云南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的社会影响,在全国本次“中国梦”主题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中充分绽放云南精彩,我省“中国梦·云南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时间延续到5月30日。

一、活动名称

 “中国梦·云南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推介活动

二、征集时间

2014年1月-2014年5月30日

三、主办单位

云南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文联、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

 四、征集对象

全省专业文艺工作者和业余文艺爱好者均可参加;

 五、作品形式

分为文字、音频、视频三类文艺作品。

 1、文字类:纪实文学、文学故事、散文,要求5000字以内;

 2、音频类:歌曲,作品格式为MP3、WMA格式,时长7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OM以内。

 3、视频类:微电影、动漫、相声、综艺视频等,视频作品格式可为MPEG、AVI、MOV、WMV、RMVB格式,时长20分钟以内,数据文件100M以内。

 4、音视频类作品录制拍摄设备不限;语言采用中文、普通话、方言均可;提倡作品配以中文简体字幕。

 六、创作要求

 1、注重思想性。要紧紧围绕“中国梦”主题讲好云南故事,从不同侧面深入描写实现中国梦云南篇这一历史进程中孕育发生的丰富鲜活、多姿多彩的动人故事,讲述凡人小事,记录身边感动,讴歌奋斗人生,刻画最美人物,塑造道德模范。要求主题突出、积极向上、基调明亮,形象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内涵,彰显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更好地激励人们坚持中国道路、弘扬中国精神、凝聚中国力量。

 2、注重艺术性。作品题材要以小见大,情节构思巧妙、手法新颖,人物塑造有血有肉,富有感染力,做到形象化、具体化、生活化,见物、见人、见精神。作品要求具有原创性,拥有独立的版权。

 3、注重观赏性。符合受众尤其是年轻人审美习惯,适合网络传播特点,力求短小精悍、形式活泼,做到耐读、耐看、耐听,避免概念化、说教式。

七、申报途径和要求

1、作品通过云南网网站上传,也可通过实物(制成光盘)以邮寄方式投稿。

云南网活动网页(网址):

http://special.yunnan.cn/feature10/node_50642.htm

实物邮寄方式:

收信人:云南网编辑部;地址:昆明市新闻路337号;邮编:650032;请在信封上注明“中国梦·云南故事参赛作品”字样。

询问电话:0871-64156165(云南网)、0871-63992019(省委宣传部文艺处)

2、提交作品时须同时写明个人详细信息,包括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及邮编、电话,主办方对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仅用于本次活动评选事宜。

3、参赛作者须保证对自己作品享有完整版权,提交作品时须同时提交版权声明。如果侵犯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主办方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涉及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4、作品创作时间为:2012年11月1日至2014年5月30日。

 八、入选重点推荐作品资助经费

最终确定60部云南重点推荐作品,对入选作品分别给予优秀文艺作品创作扶持经费。其中,一等推荐作品10部,每部2万元;二等推荐作品20部,每部1万元;三等推荐30部,每部5000元。

 

附件“我们的中国梦——讲述中国故事”文艺作品征集活动启事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