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江初) 2013年,德钦县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坚持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强管理、讲质效,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实施新刑事诉讼法,尊重和保障人权、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新刑事诉讼法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通过学习培训,德钦法院转变理念、规范庭审,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切实贯彻落实到刑事审判工作中的每个环节,在依法严惩犯罪分子,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同时,充分尊重和保障了犯罪分子的人权。全年受理刑事案件38件53人,与上年同期下降19件,下降率为33%,审结37件,审结率为97%,其中使用普通程序审理19件,普通简化程序审理6件,简易程序审理12件。 实施新民事诉讼法,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新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该院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民事审判工作原则,以保障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和谐为己任,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工作职能,把调解贯穿于民事审判工作的始终,充分合理利用民事小额速裁程序,妥善处理婚姻家庭、社区邻里纠纷、涉及“民生、妇女、老人、残疾人”等案件。共受理民商事案件49件,审结47件,结案率为96%,其中判决结案6件,判决率为13%,调解结案34件,调解率为72%,调撤结案7件,调撤率为15%。适用民事小额速裁程序审理结案4件,占总结案数的9%。 健全完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积极备建执行指挥中心。该院始终把“执行难”问题作为最紧迫、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规范执行,文明执行,避免因执行不当而激化矛盾,不断加强执行工作协调联动和执行威慑机制建设,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探索执行工作机制,积极备建执行指挥中心,受理执行案件57件,执结50件,执结率为88%。 加强立案窗口服务大厅建设,强化诉讼“便民、利民”措施。强化诉讼引导、诉讼风险提示、案件流程公示、案件收费标准公示、案件排期开庭信息公示等司法便民、利民工作措施,增强立案法官司法为民意识,提高案件均衡结案意识,做到立案诉讼服务热情、规范、文明、高效,努力让每一位当事人都能感受到法院干警的工作真心和热情。全年受理各类诉讼案件62件,按期排期开庭46件,占受理案件数74%,庭前调解4件,占受理案件数的6%,调撤4件,占受理案件数的6%。 深入开展“阳光司法活动”,提升司法公开透明度。按照“阳光司法工程”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德钦县实际,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群众的监督。全年开展了5次“阳光司法工程”庭审活动,邀请德钦县中学师生到法院开展法制宣传暨法院开放日活动,深入县集贸市场开展新法律法规宣传1次,发放各种宣传材料800余份。通过活动,让人民群众更直观地了解法院工作,加强了法院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深入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和培训工作,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按照上级法院 “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的要求,德钦法院成立工作组,深入全县各乡镇,认真开展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通过广泛宣传,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过单位推荐、个人自荐、有关部门审核、人大任命等程序,新增选人民陪审员10名。现有人民陪审员26名,与一线法官数比例为1.5:1,覆盖了全县6乡2镇。 深入开展司法作风改进年活动。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在全省法院组织开展“司法作风改进年活动”。德钦法院按照工作部署,召开动员大会,引导全院干警充分认识开展“作风改进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具体的要求和任务。 据了解,2013年,德钦县人民法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44件,与上年相比下降47件,下降率为25%,共审执结134件,审执结率为93%。其中诉讼案件87件,占总收案数的60%,审结84件,审结率为97%;执行案件57件,占总收案数的40%,执结50件,执结率为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