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州委印发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2-23 16:09:02

香格里拉网讯(记者 和启光) 近日,州委印发《在全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目标要求、牢牢把握的基本原则、总体安排、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六个方面对全州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

《方案》提出,全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全体党员中开展,着力解决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把“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贯穿教育实践活动全过程,对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来一次大排查,大检修,大扫除,净化党的肌体、净化党的队伍,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一是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二是解决“四风”突出问题。三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切身利益问题。四是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方案》要求,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牢牢把握六个方面的基本原则。一是坚持正面教育为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公仆意识,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守共产党人的精神追求。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察民情、惠民生、改作风、强组织、构和谐、促发展六项任务,深层次查找问题,抓落实、抓整改,把藏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坚持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揭短亮丑、崇尚真理、改正缺点、修正错误,真正让党员干部思想受到教育、作风得到改进、行为更加规范。四是坚持讲求实效。努力在解决作风不实、行为不正和自律不严上取得实效,在提高群众工作能力、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取得实效。五是坚持分类指导。针对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的不同情况,找准各自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提出适合各自特点的目标要求和办法措施。六是坚持领导带头。上级带下级、主要领导带班子成员、领导干部带一般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方案》要求,在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要坚持统筹兼顾,把开展教育实践活动与巩固扩大“四群”教育、“千促”活动和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省委九届七次全会和州委七届六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与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州委一系列重要会议精神结合起来,与建设全国藏区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示范区结合起来,与认真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两手硬,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方案》对参加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组织领导等方面均作出具体要求。参加范围:州委、州人大、州政府、州政协领导班子,州中级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委各部委,州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州属各企事业单位及其基层组织。县(区)领导机关、县(区)直属单位和企事业单位及其基层组织,乡(镇)和村(社区)。州、县(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时间安排:从2014年2月开始至9月基本结束。方法步骤:采取统一部署、梯次展开、压茬进行的办法,州、县(区)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先行一步,乡(镇)和村(社区)及其他基层组织依次推进。按先学习教育、听取意见,再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最后整改落实、建章立制的步骤开展活动。组织领导:全州教育实践活动在州委领导下开展,州委常委及厅级党员领导干部各确定一个县(区)或一个州直单位和一个乡(镇),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系点,示范带动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县(区)领导班子成员中的党员干部要建立联系点,指导推动教育实践活动。州委对全州教育实践活动负总责,县(区)承担直接责任,在抓好本级领导班子教育实践活动的同时,负责抓好本地区教育实践活动;乡(镇)党委主要抓好班子自身的教育实践活动,负责组织村(社区)等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教育实践活动;基层党组织认真搞好本地本单位的教育实践活动;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把教育实践活动紧紧抓在手上,发挥示范推动作用。县(区)以上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紧紧扭住解决“四风”问题不走神、不散光,在找准和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见实效。县(区)以下单位要突出服务群众这个着力点,在增强服务群众意识、提高服务群众能力上下功夫,在直接联系服务群众中受教育、转作风。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要注重采取小型、业余、分散的方式开展活动。流动党员参加教育实践活动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为辅。教育实践活动实行分级负责督导。州委组建10个督导组,分别下派督导各县(区)和州直属单位,各县(区)也要派出督导组,负责督促指导乡(镇)及其直属单位和基层组织的教育实践活动。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