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王维韬 实习生 和松霖) 近日,香格里拉县被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为第二批“省级文明县城”,这是我州所属县城首次获得省级文明县城称号。 近年来,香格里拉县以建设经济发展、规划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治安良好、特色鲜明的现代文明县城为目标,努力在改善县城环境面貌、加强县城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社会管理服务水平、营造浓厚创建氛围上下功夫,广泛深入开展以“香格里拉人人爱,有你参与更精彩”为主题的“三讲三优四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全县各族群众积极参与精神文明实践,推进城乡精神文明建设,人居环境不断改善,人民生活质量不断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城乡文明程度大幅提升,实现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有机结合。 据了解,自2013年初申报参加云南省第二批文明县城评选活动以来,香格里拉县以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创建工作机制健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公民道德建设扎实有效、生态环境整洁优美、综合治理效果良好、社会服务优质规范、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等为标准,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广泛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努力扩大宣传影响面,认真组织开展“四项严打整治”,从整体上推进县城精神文明创建。通过了由国家统计调查总队负责的考核验收,并经过征求意见、公示等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