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钦县灾后民房重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2-18 09:44:53

香格里拉网讯 (记者 江初) 记者从德钦县恢复重建指挥部获悉,截至2013年底,该县“8·28”“8·31”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民房修复加固、民房拆除重建、各类补助资金的划拨和发放等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民房修复加固工作进展有序。全县经复核确认已签订协议的民房修复加固有9505户。其中奔子栏镇1133户,完成1131户,2户验收不合格,正在整改,霞若乡1548户,完成1547户,1户验收不合格,正在整改,升平镇862户,完成861户,1户验收不合格,正在整改,云岭乡1038户,拖顶乡1649户,佛山乡810户,羊拉乡903户,燕门乡1562户已完成。

民房拆除重建工作有力推进。全县经复核确认已签订协议的民房拆除重建有1389户,拆除重建户已动工1345户(完成危房拆除及基础施工的有718户,完成第一层主体工程的有119户);完成拆除重建的有5户。其中奔子栏镇541户,动工504户;升平镇58户,动工58户;燕门乡118户,动工112户;云岭乡14户,动工12户,完成1户;佛山乡8户,动工8户;羊拉乡11户,动工11户;拖顶乡296户,动工292户,完成4户;霞若乡343户,动工343户。

积极完成各类补助资金的划拨和发放。德钦县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到位16558万元,其中应急救援阶段到位590万元,恢复重建阶段到位15968万元。

全县已下拨各类补助资金13020万元。其中,民房补助资金9320万元(其中奔子栏镇3500万元,拖顶乡1600万元,霞若乡1800万元,羊拉乡300万元,升平镇500万元,云岭乡350万元,燕门乡1000万元,佛山乡270万元);奔子栏重灾区生活和取暖补助资金3700万元。截至2014年1月底,全县已发放各类补助资金共计9697.57万元。

在灾后恢复重建中,德钦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不断创新工作方法,认真研究解决灾后重建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障了灾后重建工作的科学、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为帮助受灾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重建家园,县委、县政府成立了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各乡镇、各委办局负责人为成员的地震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有县长任指挥长,常务副县长为常务副指挥长的地震恢复重建指挥部,并将指挥部设在重灾区奔子栏镇,靠前指挥,及时有效地指导灾区恢复重建各项工作。根据省、州关于灾后恢复重建的安排部署,结合德钦实际制定了《德钦县“8·28”“8·31”地震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和工作流程,并编制印发《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手册》1200本,以宣传指导恢复重建工作。根据《方案》德钦县以重灾区奔子栏镇为重点的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实行“四包”“六负责”责任制,即实职县处级领导包乡镇和重点村组、其他县处级领导包行政村、县乡科级领导和县直单位包村民小组、县乡村一般干部包农户,“四包”工作队对所包乡(镇)、村、组、户实行“六负责”责任制,即负责政策宣传、负责群众思想工作、负责灾民安置、负责民房重建、负责查灾核灾、负责灾区稳定。全县共抽调“四包”工作人员680人,其中处级干部50人,有力地保障了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干部队伍力量。

实施惠民方案、贯彻落实利民惠民政策。根据《方案》,德钦县民房拆除重建每户补助5万元;修复加固重灾区奔子栏镇每户补助1万元,其他乡镇每户补助3千元。拆除重建采取三个阶段按照4:4:2的比例通过“一折通”或现金方式兑付补助资金,即:拆除受损房屋,完成基础施工后拨付40℅;一层施工完成后拨付40℅;房屋建好完成后拨付20℅。在民房修复加固补助资金兑付上,待受损房屋按照计划修复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补助资金。对不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的,限期整改,拒不改正的,不予发放民房重建补助资金。同时德钦县及时与县信用联社协调,给予拆除重建户最高6万元,奔子栏镇修复加固户最高3万元的贷款,还贷期5年,政府贴息3年。涉及奔子栏镇重灾区格浪水、争古、哈从、撒玛四个村民小组73户471万元的首批贷款已通过镇政府、指挥部和县人民政府审批后交予信用社办理。奔子栏镇灾区群众生活补助每人每天20元,共安排6个月,取暖补助每人每天5元,共安排7个月,对奔子栏村搭建过冬简易房的每户给予补助3千元。从政策上严格按照重灾重补,轻灾轻补的原则,真正做到利民惠民。

责任编辑:拉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