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人才培养计划出炉 培养重点人才引进急需人才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2-13 14:48:36

美编 刘一飞 制图

2014年到2020年云南重点人才培养计划

院士后备人才 重点培养20名左右科技领军人才

云岭学者 分批选拔100名左右各类高层次人才

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 分批选拔认定200名左右

云岭首席技师 分批选拔认定300名左右

云岭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经费应不少于工资总额的2.5%

云岭教学名师 培养造就300名

云岭名医 培养造就100名

云岭文化名家 培养造就100名

社会工作人才培训 总量达到7万人

青年人才奖励补助办法

优秀贫困学子奖励

从2014年开始,凡考入国家部(委)属院校的云南籍贫困学子,在其本科学习期间,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学费奖励。

青年技能人才培养

从2014年开始,凡在我省参加高级工、预备技师学制教育的云南籍学子,在学习期间,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学费补助。

博士后定向培养

从2014年开始,依托我省博士后站,每年招收50名左右博士后研究人员。在2年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培养经费补助。

云南人才总量357万人,仅占人力资源总量的9.82%,比全国13.7%的平均水平少近4个百分点;每万人劳动力中研发人员有7.6人,仅为全国37.7人的五分之一;高技能人才占技能劳动者比例为22.7%,比全国25.6%的平均水平少3个百分点……人才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素质不高,是我省人才工作面临的现实尴尬。我省今年以1号文件出台的《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创新体制机制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提出,实施人才培养12个工程(计划),努力培养壮大高层次创新人才、产业建设人才、社会事业人才、青年人才队伍,实施一系列突破性创新政策,鼓励和支持各方积极引才,培养重点人才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为我省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强化重点人才培养

《意见》把培养人才作为首要任务,从4个方面提出了12项“云岭牌”人才培养工程(计划),并对培养人数、措施、经费支出等细则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上,提出实施“院士后备人才”培养工程,即从2014年到2020年,分批选拔20名左右科技领军人才作为院士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培养期5年,在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名后备人选及其团队1000万元专项培养经费,同时所在企业和有条件的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实施“云岭学者”培养工程,从2014年到2020年,分批选拔100名左右科研学术居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各类高层次人才,授予“云岭学者”称号,进行重点培养。培养期5年,在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200万元科研工作支持经费,同时所在企业和有条件的单位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在产业建设人才培养上,提出实施“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云岭首席技师”培养和“云岭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3项工程,实施年限均为2014年到2020年。“云岭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工程要求分批选拔认定200名左右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领衔组建产业技术创新团队,进行重点培养,培养期5年,在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10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同时所在企业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云岭首席技师”培养工程要求分批选拔认定300名左右首席技师,领衔组建“技能大师”工作室,进行重点培养,开展技术传承创新,培养期5年,在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5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同时所在企业按不低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云岭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工程要求围绕工业、现代服务业、文化产业、高原特色农业等重点产业发展需要,加大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工作力度,大中型企业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的经费应不少于当年工资总额的2.5%。

在社会事业人才培养上,实施“云岭教学名师”、“云岭名医”、“云岭文化名家”培养和社会工作人才培训4项工程。从2014年开始,每年遴选一批教学和科研水平居全国前列的优秀教师、一批医术水平居全国前列的优秀医生、一批各类优秀文化人才进行重点培养,力争到2020年,培养造就300名各级各类教学名师、100名各类名医、100名文化名家。同时开展大规模、系统化的社会工作人员培训,力争到2020年全省社会工作人才总量达到7万人。

在青年人才培养上,实施优秀贫困学子奖励计划、青年技能人才培养和博士后定向培养计划3项工程。《意见》明确,从2014年开始,凡考入国家部(委)属院校的云南籍贫困学子,在其本科学习期间,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000元学费奖励;凡在我省参加高级工、预备技师学制教育的云南籍学子,在学习期间,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学费补助;依托我省博士后站,每年招收50名左右博士后研究人员,在2年培养期内,由省级财政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培养经费补助。

引进急需紧缺人才

围绕我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开放型经济要求,《意见》提出要实施特殊政策引才,重点引进一批拥有国内外领先专利技术成果、能推动我省重点产业技术突破、能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特殊人才和创新团队;围绕既突出“高、精、尖”人才,又注重经济社会各领域和党政人才,提出在金融、外贸、文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针对稀缺特殊专业人才,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同时支持国有企业采取年薪制、管理入股、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大力引进职业经理人。

实施特殊政策引才。《意见》提出,实行特别引才政策,重点引进一批拥有国内外领先专利技术和教学科研成果、能推动我省重点产业技术突破、能带动高新技术产业和金融服务业发展的特殊人才和创新团队,允许特殊人才自带优秀助手,并不受学历、职称、身份和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比例设置等条件限制。省级引进的高端科技人才、海外高层次人才采购的试验仪器设备,经批准,可以自主采购。探索聘任制公务员引才政策,在金融、外贸、文化、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相关政府管理部门,针对稀缺特殊专业人才,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依托招商引资引才,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中引进的人才及其团队,符合条件的,可享受高层次人才、科技入滇人才、服务业人才等扶持政策。大力引进职业经理人,支持国有企业采取年薪制、管理入股、股权激励等多种方式,引进急需经营管理人才,建立健全职业经理人制度。实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定特殊政策,开辟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资格评定特殊通道,从海内外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学历、资历和年度评审计划的限制,直接进行考核认定。

支持民营企业引才。鼓励民营企业采取高薪聘用、股权激励、兼职兼薪、特聘顾问等方式积极引进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和职业经理人,引进人才所需的购房货币补贴、安家费以及科研启动经费等人才开发费用可依法列入成本。经评审认定后的引进人才,按认定等次由省级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30万元、20万元、15万元的购房补贴,所在企业按高于1∶1的比例安排配套经费。

鼓励社会中介组织积极引才。《意见》提出,对环境影响评价、人才中介服务、资产评估(土地、林地和知识产权评估)、金融和信息服务等中介组织引进的人才,所需的购房货币补贴、安家费等人才开发费用可依法列入成本。经评审认定后的高层次引进人才纳入全省高层次人才统一管理,并享受相应待遇。建立省级中介人才网上专家库,探索网上评估、评价等方式,推进中介组织人才资源共享。(云南网)

责任编辑:郜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