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云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云南省体育局主办,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承办的,云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将于2014年9月在迪庆州香格里拉举行。为充分展现我省、我州民族文化体育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的良好局面,更好地宣传这一民族传统体育盛会,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本届民运会会徽、主题歌、吉祥物。具体要求如下: 一、应征作品内容 省第十届民族运动会会徽、主题歌、吉祥物。 二、应征作品要求 (一) 应征作品要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遵循“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宗旨,突出本届运动会“美丽云南·和谐迪庆”的主题要求,体现云南少数民族文化和迪庆独特民族文化的内涵。 (二)应征作品的创作设计内涵要求健康向上、主题突出、特色鲜明,富有时代特色、地方特色、民族特色及艺术表现力和感染力。 (三)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云南省体育运动会的会徽、主题歌、吉祥物和其他全国性体育赛事的会徽、主题歌、吉祥物。 (四)应征作品的创作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五)应征作品必须注意少数民族的有关禁忌,严禁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的内容,防止伤害民族感情。 三、应征作品征集 (一)会徽设计 1、在原云南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图案上改进,原图案中代表古滇文化力作的“牛虎案”为必须保留的内容,用彩色图案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要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 2、在多种载体和环境中都能够彰显和谐、大方。 3、必须是彩色原稿件,并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4、设计纸张规格为正度8k或16k。 (二)主题歌创作 1、词征集。应征人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创作歌词。歌词可以用汉、藏两种语言的任何一种,主题鲜明、健康向上,曲调优美、动听,易于传唱。由评委会在应征歌词的作品中评选出优秀歌词,并在有关媒体上发布,供歌曲作者参考。 2、曲谱征集。应征人根据作品的创作要求,参照公布的优秀歌词或自行创作歌词进行谱曲。 3、主题歌评选。由专家组成评委会在会歌应征作品中评选出3首入围作品,再从入围作品中遴选出省第十届民族运动会主题歌。 (三)吉祥物设计 1.吉祥物的设计按照会徽的设计要求(色彩数不受限制),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有强烈的时代感和视觉冲击力,给人以深刻印象,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 2、吉祥物要新颖独特、活泼可爱、热情亲切、动感极强、色彩明快、吉祥快乐的艺术魅力。 3、吉祥物要命名恰当、寓意鲜明,既有吉祥喜庆之意,又有举办地“迪庆·香格里拉”的内涵。 4、吉祥物设计作品应有正面图、左右侧面图及背面图。 四、应征作品提交 (一)应征人简介(包括以往获奖情况)、作品创作理念的描述各一份。 (二)应征人姓名或团体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或团体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三)签署《著作权确认书》。 (四)应征会徽、吉祥物的作品须黑色底板装饰,作者交作品一式二份(另附电子文档一份) (五)应征主题歌的作者,应交音响作品小样一份(CD 或MD等形式均可),作品歌谱10份,曲谱应为简谱或五线谱。 (六)应征人提交的有关资料、稿件等自留底稿,原件概不退还。 五.评选方式 省第十届民族运动会会徽、主题歌、吉祥物的征集,每项评选均采取初评、复评和终评3个阶段。省第十届民族运动会筹委会将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分类进行评选。在评选过程中将请迪庆州公证处对评选进行全程公证。 六.奖励办法 云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主题歌、吉祥物等作品征集活动,每项各设置以下奖励: (一) 一等奖:颁发证书及奖励人民币20000元。 (二)二等奖:颁发证书及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三等奖:颁发证书及奖励人民币2000元。 以上奖金均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行缴纳。 七、截止时间 征集时间自公布之日起至2014年3月31日(以邮戳或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八、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14年3月31日之间直接递交、邮寄或电子邮箱方式进行提交,邮寄请注明“云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主题歌、吉祥物作品征集”字样。 地址: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县康珠大道迪庆日报社 邮编:674400 电子邮箱:2468433518@qq.com 联系电话:0887—8230970 联系人:和金莲 云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迪庆州筹备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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