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护失职 父母将担责

来源:香格里拉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1-21 09:41:15

近来,李某某等人强奸案、南京饿死女童案、广州亲生母亲长达七八年虐待亲生女儿致死案……多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案件“扎堆”出现,直指监护人失职问题,也暴露出有关部门对这一问题监管的缺位。

记者20日获悉,民政部、最高法院、公安部等部门正在着手研究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制定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政策,相关指导性意见拟于今年年内出台。这一机制的核心内容是通过法律程序剥夺对严重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监护人的监护资格。

专家认为,这一机制的设立,改变一度太过“温柔”的处置方式,对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现状 目前对监护人失职措施太柔性

在我国,对培养孩子这样一个关系着国家民族未来的大事,目前还缺乏对其资质的要求。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张雪梅说,虽然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对监护人的失职行为规定了训诫、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等措施,但这些规定零散、措施太柔性,难以发挥作用。对监护人的这类行为屡教不改的情形,也很少能够进入司法程序,撤销监护人资格后未成年人如何安置也是一个问题。

据悉,我国现行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民法通则等法律中虽然有关于剥夺父母监护权的相关条款,但在如何执行上没有具体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少年法庭工作办公室副主任方芳介绍,本次对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的研究,就是希望通过行政与司法相衔接,实现对监护人监护权的转移。

完善 行政监督干预与司法裁判衔接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在法定监护人死亡或者丧失监护能力,又没有其他人员担任监护人的情况下,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所在单位或者其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监护人。张雪梅认为,这一规定已严重脱离社会实际,应取消这一规定,建立国家监护制度。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尔梅明确,为加强困境未成年人的权益保障,民政部已会同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进行了调研和论证,拟于今年出台指导性意见,建立未成年人监护行政监督干预与司法裁判衔接工作机制。

民政部副部长窦玉沛也透露,民政部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监护干预政策,推动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干预制度。“对拒不履行监护责任、严重伤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行政干预的核心就是通过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剥夺监护人的监护权。这样做不是为了剥夺亲权,而是通过为未成年人设置法律底线,对类似行为起到震慑作用。”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司长张世峰说。

立法 建议适时推动相关法律的修改

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是目前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两部专门法律。此外,民法通则、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收养法、劳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等法律都对未成年人保护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

全国妇联协调处处长张彦红指出,我国立法比较强调亲属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但对监护人监护能力的规定却不甚明确,对公权力介入监护的举措规定得不具体,对有过错监护人的惩戒措施也缺乏可操作性。建议修改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

根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4年立法工作计划,刑法修正案有望在今年作出进一步修改,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条款,也有可能在这次修改中得以体现。

虐童事件触目惊心

贵州省金沙县石场乡构皮村村民杨世海在长达5年的时间里,用毒打、开水烫头、针扎手指、跪锯齿等方式对亲生女儿进行残忍虐待,致使女儿身心受到严重损害。2013年7月,金沙县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世海有期徒刑1年零6个月。

2012年12月28日,深圳龙岗坂田街道,因怀疑儿子在学校跟同学要钱,男子郑军鹏用皮带“教训”6岁的儿子小豪,致其送院抢救无效身亡。办案民警勘察现场发现,郑军鹏“把皮带都打断了”。

生而不养谁之过

2012年11月16日,5名男孩被发现死于贵州毕节市七星关区街头垃圾箱内,舆论一时哗然。经调查,这5名男孩是因在垃圾箱内生火取暖导致一氧化碳中毒而死亡。据了解,这5个孩子生前长期在外流浪,曾多次被当地警方送回家,教师也多次到家中走访,规劝他们回校上课。但这些孩子的父母大都外出务工或忙于农事,很少与子女交流。

被“遗落”的孩子

2013年9月18日,震惊全国的南京饿死女童案公开审理。乐燕与男友李某共同抚养两名女童,2013年2月27日,李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服刑,乐燕成为两个女儿的唯一监护人。2013年4月下旬,乐燕为两个女儿预留少量食物、饮水后,将她们置留家中主卧内,用布条反复缠裹窗户锁扣并用尿不湿夹紧主卧房门后,锁上大门离家吸毒玩乐,直至6月21日案发时都不曾回家,最终导致两女童在家中饿死。(西安日报)

责任编辑:和玉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