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县级各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县各单位: 2014年1月11日凌晨1:37分,我县建塘镇独克宗古城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后,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各级各部门及时响应,赶赴现场抗灾救灾,稳妥安置受灾群众,并做好相关后续工作。火灾给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失,古城基础设施严重破坏。在此,县委、县政府号召,各乡镇、各部门积极行动起来,组织向灾区募捐,传递社会正能量,帮助受灾群众渡过难关、重建家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募捐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此次募捐活动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具体行动,由专人负责,认真抓好组织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基层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要起好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带头奉献爱心,积极参与募捐活动。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宣传到位,让全县广大干部职工充分了解灾情,关注灾区,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个人实际捐款捐物,扩大捐款的覆盖面。 三、严格管理使用募捐所得。各乡镇、各部门要将此次募捐所得统一交县民政局,由县民政局汇总后张榜公示。募捐所得资金、物资将全部用于独克宗古城灾区灾后重建工作,资金使用将严格监督,定期对外公布,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四、募捐方式。在县民政局办公楼(建塘镇林卡街8号“虹都酒店”旁)设立建塘镇独克宗古城“1·11”火灾物资、资金捐赠接收点,捐款接收现金及转账捐赠,捐款专户户名:云南省香格里拉县民政局,账号7000009831847012,开户行:香格里拉县信用社营业部。 接收点具体组成人员: 组长:黄中林 县双拥办专职副主任 13988779397 组员:陈建琼 县民政局 13988720532 刘玉珍 财务人员 13388879760 我们坚信,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县17万各族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灾区人民一定会团结一心、共渡难关、重建美好家园。 中共香格里拉县委办公室 香格里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14日 |